印章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企业利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划分
1、印章必须由专人管理,并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
2、印章使用时须谨慎,每次用印均要履行审批手续,并进行登记。
3、印章使用完毕后要放入保险柜锁好,确保印章的安全,防止印章被盗或丢失。
4、印章管理人员要对印章使用后果负责。
三、工作流程
1、印章分类
(1)公司印章:公司公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财务专用章;
(2)法定代表人名章;
(3)公司发票专用章、销售合同专用章、税务代码章等专项用途章。
2、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刻制均须报公司最高职能部门最终批准,由机要室人员凭有效证件到公安机关指定单位办理刻制手续;
(2)公司印章的规格、材质、格式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公司印章刻制完毕应由机要人员亲自上门领取,不得经过他人之手;
(4)行政类印章由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领导批准,机要室刻制,部门专人保管使用。如:图书保管章、停车证及饭卡用章等。
3、印章的监管
集团及各分公司机要室全面负责公司的销售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印章管理工 作,负责印章的刻制、回收并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4、印章的保管
(1)公司各类印章均由机要室保管,其中包括: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人名章、发票专用章、销售合同专用章、税务代码章等专项用途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公司印章要放在保险柜内。印章使用时,要随用随拿,用后归位,严禁随意放置。
(3)机要室对公司印章的刻制、移交、变更、回收、作废等进行控制。
(4)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因岀差或离职等原因确需转交他人保管的,应办理印章移交手续。
5、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范围
①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以企业名义对内的发文、通知、生产工程计划等日常事务文书;对上级的请示、报告、各种统计报表(月报、季报、年报)等事务文书;对外的证明、函、介绍信以及经营方面需要的证件等。
②合同专用章: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协议时使用。
③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管理部签署支票及办理银行有关业务时使用。
④发票专用章、销售合同专用章由相关部门对外开具发票或签订销售合同时使用。
⑤法定代表人名章:由财务管理部出具银行票据时或对外签署合同、协议时使用,通常与公司相关印章同时使用。
(2)各类印章按集团的有效权责审批流程规定使用。印章保管人应按以下程序谨慎使用印章:
①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其他所有印章:审阅、了解用印内容;查看用印审批表;0A上传附件需与用印件相符。
②使用印章时,保管人应对盖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把关,发现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③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及任何空白纸张上用印。
④盖章时要认真且用力均匀,盖出的印章应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防止盖歪或颠倒。
⑤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要盖两处印章,一处盖在落款处,一 处盖在连接线上。
⑥在合同、协议书上盖章时,要在落款处、骑缝处和修改处盖章。
⑦凡是在公司落款处加盖印章的,要端正盖在成文日期的上方,并做到上不压正文,下不压成文日期。没有公司落款的,要压成文日期。
⑧除保管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将印章带离公司。保管人因工作需要必须将印章带出公司的,应妥善携带,防止遗失或被盗。
6、印章的传递
(1)本条款适用于印章异地互换使用。
(2)印章传递必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 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