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办公室综合管理制度
一、考勤、请假制度:
1、公司执行工作制:冬季8:00-12:00、14:30-17:30;夏季:8:00-12:00、14:30-18:30,员工必须上午在8:00之前签到,下午在14:00-14:30之间签到,其他时间签到均属于迟到。员工每迟到1次,罚款20元,迟到累计超过5次者,扣1分,全年累计迟到10次,取消年终评比优秀、先进及其他奖项资格。
2、员工无故迟到1小时,按旷工半天计,扣半天工资并扣2分;迟到2小时按旷工1天计,扣日平均工资,扣3分;请假办事超过1小时者,按请假半天处理,累计超过5次者,每请1次扣1分。
3、上班时间不允许上街吃早点、办私事,发现1次视为脱岗,每脱岗1次,罚款50元,扣1分,累计脱岗5次者,取消年终评比优秀、先进及其他奖项资格。
4、请假:
员工无论请假几天,都应向相关负责人填写请假条,无请假条者,均按旷工处理,打电话请假者,请假次数累计超过5次,每请1次扣0.5分,但必须在上班后第1个工作日补填请假条,不补填者按旷工处理,补假条时间超出半天者扣2分、超出1天者扣3分。
5、员工请假在1周以内者,每请1天假,扣除当日在岗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