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公司
对外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XXXX] 第12号
版本:1.0
编制: XX 日期: XXXX年9月10日
审核: XX 日期: XXXX年9月18日
批准: XX 日期: XXXX年9月19日
对外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规范公司对外提供、发表资料和进行宣传报道审查、审批的保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新闻出版保密管理规定》、《XXX保密资格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对外提供涉密资料、发表各类文章(包括学术报告、论文、先进事迹、业绩报告材料等)、对外公告、信息披露、进行公开宣传报道或参加公开展览等事项的保密审查审批管理。
第三条 保密审查审批实行“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和“自审与送审相结合”、“先审后用,先审后发”的原则。
第四条 对外提供涉密资料、发表各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