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一、教学目标
必备知识:
证据的含义;收集和保存证据的重要性
关键能力:
1.明确证据的重要性,提高证据意识。
2.明确法律事实不等于生活事实,知道事实成为证据的条件。
3.明确证据的具体内容,会辨别哪些物品能成为证据。
4.理解举证责任、诉讼原则。
二、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认同国家依法维护公民在诉讼中享有的基本权利,国家尊重人权,人民民主具有真实性。
2.科学精神:了解证据的概念,证据的种类;理解收集和保持证据的要求。
3.法治意识:明确我国诉讼法中规定的举证责任承担。结合实例体会举证对于诉讼成败的意义。树立证据意识。
4.公共参与:学会收集、保留证据,提高举证能力。
三、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1.法律证据的含义和种类
2.不同性质的诉讼对证据的不同要求
3.证据的作用
4.学会正确搜集、保留和使用证据
教学难点
1.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之间的关系
2.不同性质的诉讼对证据的不同要求
四、课前准备
教具:黑板、粉笔、多媒体
五、教学过程
1、导入新课
法治文明的一个重要进步便是重视证据。没有证据,便无谈诉求,证据能提高维权成本,可大幅减小被诬陷的风险,固定证据是每个人都可以作为的。只要养成证据意识,证据就能成为最好的维权武器。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2、新课讲授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探究与分享一
材料一 赵某从A地乘汽车去B地,但车行至中途,车主便以车坏了为由让赵某下车,赵某被扔在半路且车主不肯退还车费。赵某非常气愤,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车主要求其赔偿损失,但赵某拿出的证据中缺少当日乘车的票据,最终败诉。
材料二 胡某向于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于某多次催讨,但胡某仅支付了3万元,余款未偿还,于某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胡某却一口咬定借款已经还清,还出具了于某亲笔签字按指印的收条,收条上写着:“今收到胡某银行汇款叁万元整。4月11日还剩余款贰万元整。”于某承认收条是自己出具的,但收条是说胡某还剩2万元没有还清。二人就“还剩余款贰万元整”是指“已还”还是“还剩”争执不下。人民法院在调取证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了一次测谎,最终认为在胡某未提供其他证据进一步证实的情况下,无法认定其已还清余款2万元,遂判令胡某归还于某借款本息。
思考:(1)结合材料一,赵某为什么会败诉?
(2)你认为这张收条能作为证据使用吗?该收条存在什么问题?
思考:学生讨论交流回答
点拨:(1)赵某因证据不足而败诉。
(2)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该收条表述不清,无法作为证据使用。
过渡:什么是证据,我们为什么要提供证据?
知识总结:证据的含义
(1)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
(2)诉讼证据不同于生活中通常所说的“证据”,它是诉论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3)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探究与分享二
材料一 周某去酒店参加同事的婚礼,孰料却被酒店的旋转门夹伤了脚。因索赔一事协商未果,周某一纸诉状将酒店诉至人民法院。庭审中,酒店方辩称周某并非在本店夹伤,并向法庭提供周某就诊时的院方病历,病历上记录的致伤原因是“自行摔伤”。而周某称就诊时自己并未陈述受伤原因,“自行捧伤”的结论是院方自行填写的,并向法庭出示了自己事后要求医院补充出具的说明,证明系被外物夹伤。而辩方却认为这一证据不能采信。最后因证据不足,周某败诉。
思考:上述材料给了你什么启示?列举周某打赢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学生讨论交流回答
点拨: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根据。周某要打赢官司,需要提供物证、现场的录像或拍摄的现场照片、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等证据。
材料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积极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在线办公,减少病毒传播的概率,各政府部门也适时地推出各种在线服务措施,积极配合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学习和工作的需要。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2月18日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将深入推进在线诉讼作为坚决打赢防控疫情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举措,积极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诉讼平台,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
思考:(1)在使用各类在线服务时,其服务过程都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进行存储和保存,包括交易记录、通信记录、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这些电子数据可以成为证据吗?
(2)你认为还有哪些事物能够成为诉讼证据呢?
学生讨论交流
点拨:(1)可以成为证据。
(2)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知识总结:诉讼证据的种类
(1)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2)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3)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过渡: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列举示例说明生活中如何做事留痕?
学生讨论交流
总结:1.手机和保留证据的重要性
(1)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2)例如,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买东西或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等等。
(3)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那么,我们在生活中应该怎样培养证据意识?
2.在生活中培养证据意识
(1)减少现金支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
(2)养成保留票据、合同的习惯。超市、商场的购物小票,营业厅的业务合同,这些日常的合同证据,建议保留几个月至一年。
(3)聊天记录、短信别急着删除
(4)养成文字确认的好习惯。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探究与分享一
材料一 举证责任制度最早产生于古罗马法时代。古罗马法关于举证责任制度的规定可以概括为五句话:“原告对于其诉,以及其诉请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