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绥政办发〔2009〕1号
关于印发绥化市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绥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五日
绥化市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07〕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民生、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实际,着眼于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实现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医疗保障,全方位提升城镇居民的健康水平,全面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