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管理方法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实习生的接收、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东莞美泰电子有限公司实习生接收和管理。
内容
3.1 编制
实习生纳入公司计划外编制。公司根据临时性、阶段性工作需要接收实习生。
3.2 定义
3.2.1已与公司签订就业三方协议、由事业群申请并经公司批准、提前到单位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3.2.2公司与高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
3.2.3由事业群申请并经公司批准到公司进行毕业设计,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在校研究生。
3.2.4为满足公司临时需求或高校联络的需要,由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短期(6个月以内)工作的在校生(包含寒暑假学生工)。
3.2.5原则上不接纳个人提出的实习申请;大、中专学生不在本定义内。
3.3 职责分工
3.3.1 管理部职责
3.3.1.1 负责实习生的需求申报、主管领导审批。
3.3.1.2 负责实习生实习协议书的签订。
3.3.1.3 负责实习生的考勤与日常管理。
3.3.1.4 确定指导老师。
3.4 接收流程
3.4.1 拟接收的实习生须通过公司组织的高校招聘面试或用人部门按照高校招聘流程组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