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集团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的经营和资金财务管理,规范公司预算管理工作,保证集团各项业务运营的计划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2、职责划分
2.1集团董事会设立预算委员会,由董事长出任预算委员会主任,是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最 高决策和管理机构,其工作职责为:
2.1.1负责制定集团长期发展战略,确立集团一定时期的战略目标,并将该目标下达集团执行。 2.1.2审议集团根据长期发展战略目标而制定的中长期预算目标。
2.1.3审议并通过集团提交的年度预算,对需要修正的年度预算目标进行修正,并下达集团执 行。
2.1.4审议集团提交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对预算执行偏差提出改进意见,督促集团完成预算目标。
2.2集团成立由总裁为组长、分管经营的副总裁、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等为副组长的全面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综合管理中心、成本管理中心、运营管理中心、法务审计中心等组成,负责组织和领导集团的全面预算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2.2.1根据董事会预算委员会所制定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制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