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高考方案
我省从2010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入学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结合《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遵循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教育公平。
(二)坚持有利于促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
(三)坚持有利于各类高等学校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有利于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
(四)坚持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稳步推进高考改革。
二、高考科类和科目设置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史、理工、体育、艺术。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是所有考生必考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
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
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的考生还应参加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