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物管理制度
公物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务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思想意识,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二、所有校产校具都要进行登记入帐。帐簿一式三份,校长、总务、管理人员各执一份。部分校产校具,比如价格超过百元的,因校内职工借用或外单位借用,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并办好借用手续,严禁人情借用;对需变卖报损或损耗的都要按规定手续办理,有相关人员签字,以备案存查。严禁长期挪用(一般借用期限不超过一个月)或任意废弃、不合理的低价处理和变相私分。三、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工作,安全可靠,经常保养,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输发放。四、建立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开学初总务处将桌椅、门窗、投影仪、饮水机等教学、生活用具交给班主任和班长,每月定时.定人、定岗位管理(对号入座名单一式三份,教务处、总务处、班主任各执一份),学期结束或毕业时经一一验收后交还。各处室、组用具包干使用,做到公物公用,厉行节约。教职工住房根据学校情况统一调度分配,不得擅自抢占或转让他人,居住期间应负有管理责任,每学期检查一次。五、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维修。总务处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校产校具进行盘点,检查,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并向校长提出损耗和报废报告,维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