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 招聘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招聘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1.及时补充企业人力资源,弥补岗位空缺,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实现。
2.规范企业员工招聘活动,使招聘工作有效、顺利进行,为企业招募到合适的人才。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员工招聘工作。
第3条 招聘方式。
1.外部招聘
主要采用发布广告、招聘洽谈会、校园招聘及网络招聘等方法。
2.内部选拔
包括员工个人申请及企业各部门推荐人选等。
3.委托第三方招聘
通过与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签订委托招聘合同,委托其代理招聘,招募所需要的关键岗位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
第2章 招聘计划制订
第4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裁审批通过的各部门人员编制标准及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制订招聘计划。
第5条 定期招聘计划。
1.人力资源部于每年末制订企业下一年度的整体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
2.企业各用人部门于每季度末的第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下一季度的招聘计划。
3.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计划。
第6条 不定期招聘。
1.企业各部门因业务发展需要或特殊原因急需招聘人员时,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要求制订临时招聘计划。
2.各部门需要在计划外招聘人员的,应提前××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以便人力资源部做好招聘计划及准备工作。
第3章 招聘工作实施
第7条 内部选拔与外部招聘。
1.企业各部门出现岗位空缺时,原则上首先考虑在企业内部全体工作人员中公开招募,在企业内部寻找合适人选来弥补岗位空缺。
2.内部员工无法满足招聘需求时,考虑外部招聘。
(1)应届毕业生的招聘,集中在每年的第一、第四季度进行。
(2)社会人员的招聘及临时招聘,根据招聘计划和各部门用人需要,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第8条 面试与录用。
1.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的简历筛选和初试工作。
2.企业各用人部门负责应聘人员的复试工作,企业高层领导参与中高层管理职位的复试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各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出录用决策。
第9条 委托第三方招聘。
1.企业高层管理岗位及核心岗位出现空缺,可委托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猎头公司等,招募企业需要的高级优秀人才。
2.企业与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签订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