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人员绩效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物业人员绩效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 号
第1章 总则
第1条 考核目的
本公司实施对物业人员的绩效考核旨在实现以下目的。
1.通过绩效考核提高总体物业服务质量的水平。
2.通过绩效考核对公司物业服务活动进行有效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3.通过对员工绩效进行客观评价可以有效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培养和树立正确的公司价值观。
第2条 考核对象
本公司物业人员考核对象共分为以下三类。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各总监等)。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职能部门经理、物业管理人员等)。
3.公司基层工作人员(包括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工程维修人员、物业服务人员等)。
第3条 考核时间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每年度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为第二年度的第一个月考核上一年度的工作。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每半年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为第三季度的第一个月的上半月考核上半年的工作,第二年度的第一个月的上半月考核上一年度下半年的工作。
3.公司基层工作人员每月度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为第二月度的上半月考核上一月度的工作。
第2章 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