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地税发〔2010〕29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省局制定的《河北省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单项施工项目比对计算单
2.周转材料摊销计算单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河北省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建筑安装企业的经营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河北省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从事建筑安装劳务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统称纳税人)。
第三条 建筑安装劳务主要包括:
(一)建筑。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作业在内。
(二)安装。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