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餐厅员工考勤管理,严格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提高餐厅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餐厅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一、考勤管理
1.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未按程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无故不上班者,即为旷工。
2.考勤须知
(1)员工不允许代打卡、虚打卡、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部门无须再另开处罚单,但须如实在考勤汇总表中体现迟到、早退记录)。每月三次迟到、早退者,记过失一次,处罚款50元。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凡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日3倍的工资;连续旷工两天者扣发当月总工资的50%;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串岗、脱岗视为擅离职守,员工每擅离职守一次罚款20元。每月三次擅离职守者,记过失一次,处罚款50元。
(4)餐厅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脱岗、串岗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5)考勤卡一律放指定位置,不允许私自带离考勤机打卡区域,不允许私自涂改、销毁,藏匿、违者每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6)员工刷卡区域有监控录像,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刷卡制度与纪律,如有违反,必严惩。
3.考勤纪律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员工出勤必须考勤。餐厅部门经理级(含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刷电子IC卡,休息须提前1天上报总经理办公室。
(2)上、下班分段员工,每次进出餐厅均需打卡。各部门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考勤,并做好书面签到记录。
(3)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打卡记录及签到记录),每月2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考勤报表报送行政人事部,作为该部门员工月薪计算的重要依据。
(4)打卡工作人员及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员工记过失一次,并处罚款50元。
(5)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人打卡或委托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记过失一次,并处罚款20元。
(6)上下班忘记打卡,必须在当天经部门经理签字证明有效,每月以三次为限,超过三次者除部门经理签字外,按每次10元进行处罚。
(7)不准刁难考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过失处分。
(8)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过失处分。
(9)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实出勤日、加班时间、病(事)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等。
(10)考勤以刷卡记录为主,部门考勤为辅,最终解释权交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部协商处理。
二、假期管理
1.请假程序
(1)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