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管理办法
1招标原则
1.1招标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标工作在监督组的参与或监督下进行。
招标范围
与总公司采购零部件相同或使用同一家供货商的零部件由总公司统一招标或参照总公司定标情况执行,其它所有材料及配套件采购,设备购进、设备维修、设备配件采购、新产品开发配套件、用户对购买空调有特殊要求的配套件、建设改造工程项目、办公用品、宣传用品、劳保用品、福利用品的购进,IT 项目、保险业务、服务类项目,废旧物资的处理等在规定的范围之内的必须招标,具体说明如下:
原材料、新产品开发、配套件、辅助材料年采购额在 200000 元以上,同类产品需进行开发时,应优先选择现有合格供方体系内的供方开发(临时零星采购、独家供货、紧急性需求等情况除外)。
价值在 50000 元以上设备设施及模具的购进;价值在 20000 元以上的建设改造工程(独家供货、紧急性需求等情况除外)。
办公、礼品、宣传策划、劳保、福利用品、设备维修、配件采购年采购在 30000 元以上的或单次发生金额超过 10000 元的项目(各责任部门根据上年度用量自行统计上报生产部或综合管理部)。
IT 项目、保险业务。服务类项目预算金额在 30000 元以上。
原值超过 10000 元的废旧物资处理。
下列情况不进行招标
对 2.1.3 规定的招标范围中限额以下的用品、物资采购;或只能从唯一有条件的单位购进,或必须到市场采购的,由需求部门通知生产部或综合管理部,由生产部或综合管理部和相关部门确定人员参与谈判或现场选购,并做好记录存档。
新开发产品,如果合格供方体系内无法满足要求时,通用产品由生产部提报新的配套厂家,具有较强技术或专项技术产品的技术部门提报相关厂家,由生产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商议确定。
新增零部件一次性采购 500 元以下年采购额不超过 20000 元的,由技术中心人员支持,生产部相关人员议价,生产部负责人批准后确定价格,超出该范围的报公司领导审批。
对于易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大的零部件和物料,在进行价格确定时应充分考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采购零部件的影响因素或物料价格按原材料波动区间分别确定;生产部不定期查询原材料价格,财务部负责监督、并审核现期采购的价格。
因制冷行业供应资源有限进口类压缩机、进口风机、膨胀阀等进口零部件由生产部组织相关部门与供应商共同议价确定。
特殊情况或不适合招标的,由责任部门报公司领导审批。
在物价持续上涨时,生产用原材料及配件则不进行招标。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招标小组
招标参加部门和单位:招标工作小组、投标方。
招标工作小组:由生产部、技术中心、质量服务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等部门中的相关人员组成,小组设组长一名(由生产部负责人担任),大型的招标活动邀请公司领导参加。招标工作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部,负责协调招标工作中的各项事务。招标工作办公室负责招标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由生产部或责任部门、技术中心、质量服务部负责签订产品购销合同、技术协议、质量协议;技术中心负责招标过程中生产用料的技术性要求的审查,质量服务部负责招标过程中质量方面的审核与控制;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招标活动是否遵守招标办法及过程进行监督;财务部负责对付款方式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查。各责任部门参加与本部门有关的招标活动。3.2.投标方
投标方是具备投标条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2投标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完成投标任务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能力;
b)具有投标所需要的资格证书;
具有适合我公司使用的产品。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标方式
招标的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允许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招标活动。
邀请招标是指直接向潜在的投标方发出投标邀请的招标活动。
招标前由招标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确定招标方式。
招标程序
办公、礼品、宣传策划、劳保、福利用品、设备设施的购进、建设改造工程及相关项目的招标,责任部门需将经公司领导批准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包括经领导审批的书面预算)报招标工作办公室,由招标工作办公室和责任部门共同确定招标方案。
原材料、配套件、辅助材料、设备维修、配件采购的招标安排由生产部制定招标方案及招标计划。
确定招标方案后,招标工作办公室根据各责任部门提供的技术要求和招标项目的特点及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各责任部门需提前 20 个工作日提报申请项目,招标工作办公室提前 7 日将招标文件公开发布招标信息或发给邀请的投标方,并于招标前三日通知参加招标评标的相关部门。
各类招标会组成人员
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评标委员会人员由招标工作小组中各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过程中的评标、定标工作。
关键类材料、年采购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项目:招标会由招标工作小组组长主持,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年发生价值在 100 万以上的项目,邀请公司领导参加。
其他符合招标条件的项目:招标会由招标工作小组组长主持,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人员参加。
主持人因故不能参加招标会时,应由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指定小组成员代理主持。
需要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标活动,如负责人不能按时参加则应委托授权人参加, 授权人应具备本部门所承担责任的专业素质。
招标会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
开标、议标程序
开标程序
招标小组进行开标前投标单位登记;
各投标单位现场投递标书;
主持人介绍招标项目概况、招投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如果采用非现场方式投递标书(开标前投递标书或以邮寄的方式投递标书等情况),需监督组成员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完好后由招标小组指定专门人员拆封,验证投标资格;对于特殊情况需要传真或邮件报价时,则由生产部统一收集并由生产部、技术中心、质量服务部共同确认报价;
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并统计记录价格清单及相关资料;
招标小组审查标书内容;
确定中标单位和具体的合同条款。
议标的程序
以抽签或签到的顺序确定议标的顺序;
招标小组以确定好的议标顺序与投标单位进行议标。
评标、定标
评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评标定标:议标完成后,招标小组综合各投标单位的信誉、质量、价格、供货周期、付款方式、批量采购优惠、服务等因素,依据“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和投标报告进行评选,评选出中标方或优选方案。
供货系数:招标小组制定中标供方的供货比例,由招标小组的参会人员确认,总经理审批。对于已长期供货、技术状态或质量稳定的物料,制定明确的供货比例,比例确定参照《供方/外包方业绩评价》的结果。对新增物料、技术状态不稳定的物料或瓶颈物料暂不定供货比例。原则上确定后的供货比例允许偏差在 5%左右。无试用参与招标并中标的企业,尤其是关键,重要零部件原则上定为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