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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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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管理,做到有章可循,以保证各项生产、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采用统一采购方式,以期发挥下列优势:
1.节省相关人力、物力,简化或合并相关业务。
2.有效统一管制各项物品、物料用量,降低库存量,减少资金积压。
3.利用群组技术及V.A手法,以降低材料采购成本。
4.加强采购稽查,以确保采购品质及成本目标。
第三条 统一采购业务范围如下:
1.办公事务用品及文具用品、表单印制。
2.生产所用原物料、物品(含直接材料、间接材料、消耗品)。
3.机器、仪器设备、冶工具(含零配件、量具、夹具、模具、检查仪器)。
4.厂房设备营缮及修缮工程。
5.开发新厂商,以降低成本。提高品质,确保交期。
6.国外进口零件。
第四条 统一采购作业程序:
1.各单位依需要填报“物料请购单”、“设备工具请购单”,经核准后送总务部采购科办理。
2.采购品经使用单位或检验单位验收后,交使用单位使用及管理。
第五条 请购申请单内需注明:品名、料号、规格、单位、数量、需要日期、包装方式、包装量、用途及其他特别规定或要求事项。
第六条 采购时除参考上列资料外,另需准备相关图示、质量指标、验收基准等。
第七条 采购业务包含:
1.处理各单位请购单业务。
2.厂商询价、招标、议价、发包、订购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