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六 章 制 度 管 理 办 法
第一节 总 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和管理活动,建立和完善体现公司特色、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管理体
系,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发布、废止、执行、监督和评估等程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y,特制定本办法。
第 2条 名词解释
0 “规章制度”是指根据本办法制定和生效的制度、规定、办法, 细则、 守则、规程、
第 3条 指导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规章制度要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单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2 稳定性原则。从公司长远发展角度制定规章制度,避免因经营环境的快速变化而频繁修改。
3 实效性原则。从公司运营实际出发制定规章制度,认真调查研究,确保规章制度的可执行。
4 系统性原则。从公司全局出发制定规章制度,避免制度缺失或重复以及规章制度间相互冲突。
第 4条 分级管理
为提高制度的管理效率,根据制度的重要程度和涉及范围,制定统一的分级管理权限,对不同级
别的规章制度实施分级管理。
第 5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规章制度的建立、制定、修订、废止及相关活动,涉及党务工作或工会工
作的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各分公司,控股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所属
公司”) 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节 制度的标准与分级
第 6条 名称格式
公司规章制度名称格式要求规范,一般冠“宁夏天元镭业集团”字样,具体名称可以为: 制度、
规定、办法、细则、守则、规程、标准等内容-
需要试行后再修订的,可在名称后加上“试行”或“暂行”。
对于文件名以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结尾命名的规章制度需要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以前没有进行这方面的管理规定;
运作效果难以预测或判断,
规章制度执行可能会产生风险。
第 7条 结构层次
公司规章制度结构层次要求统一,具体分为; 章、节、条。章、条依次排序,“节”在本章内依
次排序。
公司规章制度具体内容要求清晰,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
51) 总则:明确制度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具体规定中涉及的专用名词的解释等内容;
《2) 组织机构及职责等;
《3) 具体规定及流程等;
《4) 罚则:
《5) 附则:明确生效的日期、制定单位、解释权、相关规章制度的废止或继续有效等。
56) 附件: 流程、标准和模板。
第 8条 制度等级
规章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四个等级:
第一级,公司章程。是公司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它制度依据。
第二级,组织制度。是某一管理领域具有全局性或重要性的规章制度,是保障公司管理和经营活动正
常开展的基本框架体系-
第三级,经营管理制度。是组织制度之下就某一方面做出的专项规定或对基本制度难以涵盖领域的补
充。
第四级,规范性文件。在经营答理制度下对规章制度某一方面进行细化或就规章制度的实施制定实施
细则、操作手册、标准规程等规范性文件。
凡超越权限或未按规定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视为无效。
第三节 制度的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 9条 决策审批
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的决策机构,各级规章制度的决策审批为:
1、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公司章程与“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
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基本制度进行审批
2、公司高级管理层为公司专项制度的决策层,通过总经理专题会对专项制度进行审批。
3、各部门分管负责人负责对实施细则、操作手册、标准规程等规范性文件的审批。
第 10 条工作小组
1、公司成立规章制度工作小组,负责对规章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规章
制度草案的规范性、一致性、风险性等进行前期审核;指导各部门以及所属公司开展规章制度管
理工作。
2、企管部为公司制度管理部门,是工作小组日常办事机构。企管部部长负责确定小组成员,并
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开展工作。
第 11条 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应履行的审核职责包括:
企管部:
审核规章制度的规范性、一致性和制度框架的匹配性,
根据公司体系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的要求,结合体系认证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对规章制度提出
修改建议;
集团行政部: 负责对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公司行政综合管理规范和运营管理需要提出意见负责审
核规章制度中涉及人力资源要求的相关条款,保证与公司人力资源规定的一致性;
法律事务部: 负责审核涉及法律内容,保证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一致性;
财务部: 负责审核与财务要求相关的内容,保证各级规章制度与财务要求的一致性;
审计监察部: 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和风险,提出相关规章制度的修改完善建议,负责审核规章制
度与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及管理要求的一致性,
负责审核与生产、质基、设备、安全环保、能源相关的内容。
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审核涉及本部门管理职能或需要本部门配合执行的相关内容。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根据制度工作小组的审核意见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修改或完善。
各部门应履行的职责包括;
1 拟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年度规章制度编制计划。
2 起草和修订本部门职责范围或本专业的规章制度。
3 审核、会签与本部门或本专业有关的规章制度。
和4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加强调查研究,结合管理需要适时提出规章制度修订建议。
第四节制度的制定、发布和废止
第 12 条制度需求
规章制度的制定需求来源包括各部门根据日常工作需要或发生重大法律或环境变化后提出,规章
制度工作小组基于监督检查后提出,上级部门或外部机构检查提出,公司领导提出等。
第 13 条制度起草
公司各部门负责起草、修订相应管理活动范畴内的规章制度。各部门在制度起草过程中应充分听
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开展必要的内外部调研。具体需要进行以下工作:
调查了解
了解待制定、修订、废止规章制度所辖事项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了解竺制定、修订、废止规章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理清待制定、修订、废止规章制度内容与其他规章制度内容的相互关系,壮免与其他规章制度
发生重复、冲突和抵触
拟订草案
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应充分体现法律法规、规章冉耶公司的权利
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力求准确规范、简明扼要、通俗易钳,易于实施。
征求意见
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应主动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认真处理所收集的意见, 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
任何部门不得在未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情况下,发布要求其他部门或其人员执行的规章制度。 第
14条制度初审
公司各部门完成规章制度草案的起草后,应当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