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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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签订地:, ###*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全都,签
订本合同,共同恪守-
一、承租设备状况概述
1、出租设备名称: 塔式起重机
2、规格、型号: 中联 5610
3、数量, 过台,使用高度,110
4、出租设备使用地点: 星沙大道与演湘路交汇处,即楚天五期 8 商住楼工地
5、租赁时间: 约 20 个月。
6、计费起止日期,晨塔机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运转后 2 天内,双方应共同
验收,验收之日为设备启租日,若因乙方缘由延迟验收,则视为启租开头乙方书
面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 且满意拆除条件之日为设备租赁费终止日中途不能报
停,直至工程完工春节期间优待 15 天。
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按元台总包干。 其中塔吊到位检测合格后付款 1. 00 元,塔吊
到项后付 8000. 00 元,拆除后付 6000. 00 元。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其月租费为+月。不足吉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 510. 00
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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