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租赁合同
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签订地:, ###*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全都,签
订本合同,共同恪守-
一、承租设备状况概述
1、出租设备名称: 塔式起重机
2、规格、型号: 中联 5610
3、数量, 过台,使用高度,110
4、出租设备使用地点: 星沙大道与演湘路交汇处,即楚天五期 8 商住楼工地
5、租赁时间: 约 20 个月。
6、计费起止日期,晨塔机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运转后 2 天内,双方应共同
验收,验收之日为设备启租日,若因乙方缘由延迟验收,则视为启租开头乙方书
面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 且满意拆除条件之日为设备租赁费终止日中途不能报
停,直至工程完工春节期间优待 15 天。
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按元台总包干。 其中塔吊到位检测合格后付款 1. 00 元,塔吊
到项后付 8000. 00 元,拆除后付 6000. 00 元。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其月租费为+月。不足吉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 510. 00
元天。
3、付款方式,塔机按月办理结算单。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
每拖延一天则按月租金 0. 3%标准加收拖延懂行金,超过 10 天未支付租赁费甲方
有权停止设备使用。停机期间,正常收取费用,且甲方不担当乙方因停机而造成
的损失,拆除费用从定金中扣除乙方退租之日,双方必需结清全部费用,谊期乙
方未付清费用,甲方有权将设备停留在施工现场,不耶折机,设备停留时间和租
赁费用由乙方担当乙方不能挪动、拆迁甲方的设备-
三、甲方责任
1、塔机地脚螺栓购制、预埋、附墙的购制、预埋由甲方负责基础制作、附着
距离超过 4 的增加费用、道路、场地不符合安拆条件的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须供应精确的塔机相关资料,保证塔机零部件在租赁期内整个使用过
程中完好塔机安装后负责报验检测合格,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的合理指挥
3、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项升加节和日常维保工作。
4保证塔机能正常运转使用,每月累计修理不得超过 72 小时,设备完好使用
率在 90%以上。
5、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向乙方供应安拆方案、安装资质、合格证、
基础图。
四、乙方责任
1、负责协作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报工作,并预备好基础隐藏资料。
2、乙方作业人员不准违章操作和指挥,如不听劝说所造成的平安事故,甲方
概不负责乙方任何人员不得操作甲方设备-
3、负责甲方进出场的条件,如设备电源至卉机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
及所耗电费。
4、依据甲方供应的基础图,结合现场的实际状况,进行核实后方可施工,并
供应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报检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
缘由造成不能用 20 吨吊车正常装拆塔机,所超出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5、塔吊使用及停机时间,乙方应帮助甲方做好塔机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
6、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架及上塔吊的平安通道。
7、顶升、附墙、修理保养应合理支配正常工作时间。
8、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需保管好设备,如有毁损或灭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