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塔吊租赁安装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使用工程名称:
2、工 程 地 点 :
第二条:安拆(租赁)设备概况:
序号
设备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安装
位置
数量
安装高度(m)
最大幅度(m)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界定办法
1、开始时间:
2、截止时间:以设备停用时间为终止时间(终止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负责办理拆除告知,退场后在______个工作日办理完结算。
3、租期:暂定为______个月,按实际天数或月数结算,春节期间扣除______天不计租金。
4、若甲方原因导致塔机不能拆除及出场,相关费用另行协商。
第四条:费用组成:
1、具体费用组成:
(1)、塔吊安装高度约______米
①、______租赁费:
②、______塔吊进出场费及安拆:
(2)、塔吊安装高度约为______米______台,独立高度______台。
①、______租赁费:______元/台/月(含税、不含司机工资)
②、______租赁费(独立高度):______元/台/月(含税,不含司机工资)
③、______塔吊进出场费:______元/台(包含基础底脚螺栓及预埋件费用)
(3)、以上塔吊单价均含进出场运输费、装卸费、安装人工费、加节、顶升、附墙、检测费、租赁费、管理费、利润、风险、安全文明、税金等一切费用,租赁期内不得调整任何费用。
2、塔吊进出场费用在设备进场安装完毕经检测合格后一周内由甲方支付______万元,余额在设备退场后付清。
3、租赁费用为每______个月为一次结算周期,每次结算手续办理完毕______日内支付上______月结算周期所发生租赁费的______%。
4、最后使用不足整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折算,计算办法:月租费除以当月日历天数换算成日租金,乘以实际使用天数。
5、所有费用均为含税费用,结算时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付至租赁费的______%,余款在塔吊拆除后______个月付完。
6、甲方应按时支付租金,若连续______个结算周期未支付租金,乙方有权停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乙方提供一名专业维修人员常驻现场,由甲方项目部进行考勤。
第五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调,甲方向乙方交纳______ 元作为押金(保证金)。合同生效后,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扣租金。
第六条:甲方责任
1、塔吊进场安装前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乙方,加节、附着需提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作业人员的安排及其它准备工作。
2、负责塔吊基础施工并承担费用(按乙方提供的塔吊基础图),提供基础隐蔽资料,提供吊车操作空间,保证塔机的进出场道路通畅。
3、做好基础隐蔽工程的验收,并负责组织塔吊基础的验收。
4、提供符合要求的塔机工作电源,在塔机基础设额定______的配电箱。
5、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十九条等相关内容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
6、设备及其配件、辅料等自抵达甲方使用场地后至退场完毕前,甲方负责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人为破坏和偷盗。若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确保资产安全。
7、塔吊出租合同到期,确保设备顺利出场,若因故造成不能按时退场,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8、塔吊使用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设备转租或抵押,如发生转租或抵押行为,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9、设备只允许在合同规定的区域范围内作业,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变更作业地点、作业环境,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10、甲方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应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
第七条:乙方责任
1、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的相关规定,提供塔吊产权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已登记办理备案手续,使用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和报废的产品。
2、乙方负责塔吊的安装、拆卸与运输,并保证在7日内将塔机安装调试合格,并通过工程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
3、按甲方书面通知时间按时组织设备进场,保证施工生产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