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社会保障体系:公务员社会保障,公积金制度,雇主责任制,其他保障制度
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20 世纪50 年代,新加坡面临着严重的社会问题:失业、住房紧缺、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体系,绝大部分国民没有养老保障。但当时国家正处于经济发展初期,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提供高水平的社会保障。同时,新加坡政府认为,过分的社会福利不利于竞争,会使人民产生对政府的依赖。因此,新加坡政府在体察国情的基础上,本着务实精神立法建立了独具特
色的社会保障体系。新加坡政府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两部分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由国家强制实施个人储蓄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构成,是新加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部分;社会福利是指政府对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成员给予救助,如对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补贴、生活救济和救助金等,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辅助部分。
特色制度:1、什么事公积金制度 1955 年7 月,中央公积金制度正式建立并实施,同年成立了专门负责管理公积金的中央公积金局。中央公积金局以国家立法为前提,并在劳工部制定基本方针政策的基础上,负责整个公积金的管理运行,对公积金实行规范化、制度化和企业化管理。劳工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