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摘 要: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一种由政府通过立法强制个人储蓄,采取完全积累模式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制度为新加坡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研究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新加坡的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两部分组成。社会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个人储蓄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构成,是新加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部分,也是其最具特色之处。本文将简单分析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的优越性、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启示,以便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发展中稳定器和减震器的作用,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现实基础。
关键词: 新加坡 中央公积金 意义 启示
一、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概述
新加坡自1955年7月建立的中央公积金制度采用强制性储蓄模式,以备解决年老、残疾或死亡等急难问题。所谓强制性储蓄模式,又可称为储蓄保险模式,是一种个人交纳保险费的社会保险制度。这种模式强调雇员的个人缴费和个人账户的积累,退休者的社会保障权益来自于本人在工作期间的积累,且积累的资金通过投资基金进行运作。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新加坡政府把建立和完善中央公积金制度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为社会保障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几十年的实践和探索中,中央公积金制度已经演变为一种从管理体制到运行方式的完整体系,公积金的用途已扩大到住房、交通、保健、投资和教育等多方面,实现了”自我养老、居者有其屋、疾病有所治、人人有保障”的根本宗旨。今天,中央公积金制度已发展成为新加坡全民社保制度,它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不具备再分配功能的养老金计划模式。其基本内容是强制性规定雇工和雇员将收入的一部分上缴给中央公积金局,通过建立中央公积金来为每个雇员建立全面的社会保障。人们可以用公积金来支付医药费、住院费,支付养老金,购买住房,购买股票、债券。新加坡对公积金的使用和管理非常严格,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完全由中央公积金局依法独立操作。
新加坡以其富有效率的市场机制创造了世人瞩目的经济发展奇迹。新加坡推行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已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增强了国家的凝聚力,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并成为社会保障制度方面举世关注的典范。
二、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
(一)强化了公民自力更生、自我保障的意识
公民的公积金存款额的大小取决于个人的工作收入,并非来自社会的再分配。为了获得可靠的社会保障,只能立足于加倍努力工作,争取更高的收入,才可能存入更多的公积金。随着公积金制度的完善趋向多元化,公积金可供使用的款项逐年增加,更激发公民为增加公积金的存款额而发奋工作。公民加强了自力更生的能力,以实现自我保障。
(二)由于筹资模式是完全积累式的,避免财政负担的增加,也避免了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和困扰
中央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强制性的储蓄。按照新加坡法律规定,所有受薪人员包括国家公务员和外籍人员,在新加坡参加工作时,就自动成为公积金会的会员,必须交纳公积金,这样政府从而保障了资金的来源和数量,避免加重财政负担,使公民们也可以老有所养。
(三)基金管理规范,运作良好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典型的国家集中管理模式。具体的管理和投资运作由中央公积金局负责,完全由中央公积金局依据法律独立操作,独立于政府财政,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从而保证了公积金运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确保基金管理、运作的质量。
(四)实现了社会保障功能与激励机制的兼容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是公民通过个人缴费的积累,利用公积金实现自我养老,拥有稳定的社会保障。同时社会保障鼓励自食其力,个人劳动与社会保障力度成正比,激发公民自我保障的积极性,因此公积金制度也具有强烈的激励机制。
三、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在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时,也面临诸多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社会共济性差
中央公积金制本质是强制个人储蓄,是完全的个人账户式,没有任何形式的统筹,与我们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本质上有很大差异,特别是因其不具备社会再分配的功能,因而长期以来备受许多经济学家的责难。这种模式将社会保障私有化,退休者的社会保障权益来自本人在工作期间的积累,工资越高,存款额越大,他所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越高。反之,一些低收入者或年轻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难以积累到足以满足购房的存款额,难以享受到公积金所能够带来的益处,从而形成待遇悬殊、贫富不均的社会现象,这种制度的设置不能很好地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互济性特征。该项制度只具有强制储蓄性质,缺乏互助、互济、分担风险的功能,缺乏社会统筹,不能发挥社会保障调剂互助功能,社会化程度低。
(二)企业和劳动者的投保费率过高,致使企业和个人负担较重
过高的缴费水平,降低了新加坡人储蓄的可能。而企业的投保费率过高,致使企业负担大,产品成本高,面对国际经济竞争激烈,新加坡企业竞争力将面临严峻挑战。有数据表明,新加坡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比中国香港弱50%,比中国台湾弱15%,比韩国弱35%。雇主缴纳高额保费,企业负担重。新加坡公积金的缴费率随着社会保障功能的扩展和工资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攀升。雇主将所缴纳的公积金计入产品成本,成本升高,削弱了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三)养老金种类单一,缺乏多层次的保障体系,在国家经济不景气时,养老金的支付面临困难
新加坡要求的企业投保费率过高,无力再出资筹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层次单一,不能促进多层次养老保险的出台。雇员只能享受单一的基本养老保险,而年轻人和低薪工人的老年保障就不太可靠,在国家经济遇到困难时,向公民支付养老金也会变成一大难题,因此应该减少强制性的、过高的企业和劳动者的投保费率。
(四)过度的储蓄导致需求不足,经济衰退
新加坡采用的是强制储蓄模式,公民的储蓄可谓在世界上是最高的,虽然这样政府可以有足够的能力去搞建设,但人们会因储蓄抬高,自由支配的资金变小,丧失了消费热情,导致消费需求不足,供求失衡,这必然不利于经济的进步。长而久之,新加坡的经济就会缺乏消费刺激而出现衰退。
(五)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拉大了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
新加坡的公积金存款额取决于其公民的工作收入,收入越高,存入的公积金越多,社会保障越全面;反之,则社会保障较差。这会出现”富者更富,贫者更贫”的现象,实际上中央公积金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收入分配的差距。
对此,新加坡政府正在制定面向21世纪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如:扩大养老金来源,鼓励国民参加商业人寿保险;增加新的公积金投资计划,适当扩大投资范围,拉动消费需求;在不影响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情况下,适当降低总投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等。
四、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意义
(一)有利于建立新的国民意识
新加坡政府从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强劲增长时期所陷入的社会福利陷阱吸取教训。在新加坡,人们已自觉地接受了这样的观念,即政府不养老、企业不养老、靠自己的勤奋工作来解决养老问题,要在自己精力旺盛的工作年龄积累储备金。
(二)有利于企业生产力的发展
实际上,企业不仅是在雇员退休后没有养老责任,即使是在受雇期间也不承担养老责任。在公积金的缴费比率中,一般雇员和雇主各缴20 % ,雇主缴的实际也是雇员工资的一部分。
(三)有利于抑制通货膨胀,控制高消费
新加坡的通货膨胀率一直控制在3 %左右,这与政府的强制储蓄政策有密切的关系。新加坡政府从发达国家近年来过度的福利和低投资造成的生产率减退、失业率上升的现象中吸取教训。从理论上讲,公积金制度是一种强制性储蓄,它在一定意义上影响消费进而约束经济发展,因此,要求政府通过公积金计划引导大众合理消费。政府把公积金用于住房组屋、保健消费,既解决了住房与养老这两大难题,又促进了消费并改变消费结构,进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全面发展。政府还把公积金制度作为调控经济的手段,经济景气时,政府提高缴费率,扩大住房消费,进而促进货币回笼,防止通货膨胀的发生或强化;经济萧条时,政府降低缴费率,降低企业成本,扩大投资,刺激生产与消费需求。
(四)强大的储蓄有利于国家的经济建设
目前,新加坡可谓世界上国民储蓄最高的国家,可以使政府有足够的实力投资建设,发展经济。许多国家都在为资金短缺、通货膨胀、失业和救济等社会问题大伤脑筋,而在新加坡几乎不存在这些问题,这不能不令世界瞩目。
五、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自实施以来,对促进新加坡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综观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的运行实践,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