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商场租赁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位置(1)、甲方同意乙方在 商场 位置设置卖场,场地面积 平方米,经营本合同所定的业种。(2)、甲乙双方共同到现场办理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乙方可获得 天装修期,在此期间不计租金。(3)、场地陈列商品的设施由 方提供。
、场地装修、装潢方案由 方提供,甲方审定认可后,施工由 方负责。第二条:经营期限(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如开业日期 年 月 日不能准时开业,影响乙方经营,甲方将按实际延误天数赔偿租金。(3)、乙方在合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柜(架)经营权或与第三者共同经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权益之行为(现合作经营面积 平方米, 户,合作者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