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保证设备出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更好的为公司生产系统服务。特定制以下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维修组长、维修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对应考核制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三.巡检、维修制度
1. 维修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巡检制度,强化巡检质量,增加巡检频率。为工序操作人员做出现场技术指导和操作培训。(巡查时间为:早晨巡检每天早晨提前15分钟到岗,进行各车间设备巡查做到无安全隐患,其余巡检为不固定时间巡检。
2. 维修人员必须要做到有报修立即处理。
3.维修人员对点检出的问题应及时整理解决,并将结果反馈给使用工序操作人员,明确应注意事项。
4. 维修人员发现运行中设备因故障需要停止运转,应报告生产主管以合理安排停机检修。
5.维修人员严格落实《设备故障维修记录单》制度,按要求标准执行,做好部门留存。
6. 维修过程实行科学检修、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拆装。要求如下:
“三不落地”:工具和量具不落地、拆卸零件不落地、油污和脏物不落地。
“三净”:停工场地净、检修场地净、开工场地净。维修现场做到安全标识明显,防护措施到位,状态标识清楚,注意事项通报。
6. 维修结果做到自检和操作工验收合格。要坚持: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交工、没有维修记录不交工、卫生不合格不交工。
7.维修人员要做好修旧利废工作,对维修调换下来的有修复利用价值的设备和零部件,要及时修复归类,妥善保管。需要改进或备用的设备和备品配件,在维修前要做好测绘工作。
8.维修结束后要认真做好维修总结工作和维修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过程数据应准确记录,便于归纳整理和分析。
9. 设备维修结束后维修组长应对照检修计划和检修等级做出相关备件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准备,提报给部门经理。
10.出于技术更新,提高效率,安全运行,降低能耗等方面考虑维修人员有责任提出更新和改造方案和建议。
11.维修组长每天合理安排人员工作,并负责跟踪检查维修结果及完成情况。
四.值班与紧急维修应急制度
1.维修组长必须负责对加班人员的工作情况、工作时间给予准确真实记录。对于加班超长的人员可根据工作情况予以适当调休。
2.各维修人员联系方式必须报车间留存,更改联系方式必须通知。保证8小时外联系方式保持畅通,能随时与其沟通且尽快达到现场。
3. 维修人员如遇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维修组长必须到现场,如遇因技术,备件,工具,人员等因素造成抢修停滞的必须联系相关部门人员。
4.因设备故障造成的停机停产事故必须报告生产主管及相关人员。作相应的处置。
6.设备主管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