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示意图
单位缴费 FRR、放|
住院个人自付部分
参
及一 多保登记 便要基金
|
封
个人级费 统基基金 -| 住放医疗焕 现
门诊慢性疾病 线
参保单位;淄博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 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 机关、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均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登记: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向县医保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
记手续,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单位缴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即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
7%缴纳-。
个人缴费,在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即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 2%缴纳医疗保
险费,退体人员个人不缴费.
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征缴,包括个人医疗账户和统筹基金两部分。
个人账户:职工个缴纳的全部基本医疗保险费及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部分,划入个人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