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建设法治与行政关系简论论文论文关键词经济建设法治行政论文摘要党的十六大作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的战略部署经济的振兴与持续发展离不开法治的平台依法行政的实践与行政法学理论是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双重防护林衡量一个社会有多少财富要看它的经济指数然而一个社会的文明指数则要根据那里的法治状况来判定经济的振兴应当表现为经济基础的夯实经济实力的增长及生产力水平的大幅提高但恩经济的振兴与持续发展必须以法治为依托也就是说振兴经济法治应先行一经济与法治的关系经济与法治建设的关系相当密切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经济建设属于经济基础范畴法治建设则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也必然决定着上层建筑中法治建设的内容方向同时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又具有反作用当它与经济基础相适应时就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即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同样经济建设决定着法治建设的内容方向法治建设在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同时亦会对其产生反作用当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相适应时会促进经济的发展进而推动生产力的前进反之它就会凸显其负面本性使生产力的发展举步维艰历史上法治建设不健全法治环境不完善进而影响阻碍社会发展的案例俯拾皆是法律虽有很多不能但现在它已成为调整社会关系与社会生活的主要手段与方式同时由于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是根本的缓慢的隐然的理性的长期的而上层建筑的反作用表现出相对性迅急性显象性感性性及周期性的往复具有一种虽被决定但确极具主动性的特质因此我们虽不能夸大法治建设对经济建设的这种反作用但却不能不给予其足够的审视法治建设包涵两个层次的内容四第一个层次即传统意义上的法制法律制度的建设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过程中辽宁应当因时因地因实际制宜在不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前提下紧紧依靠党的相关政策加紧制定经济振兴亟需的也是实际所需的具有前瞻性多视角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第二个层次就是实质意义上的法治即按照第一个层次的法制进行实际的管理它是一个动态的施行过程包括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一系列内容依法行政就是其中具有决定意义的一环二行政在法治中的当然涵义由于行政权是国家权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其执行的内容直接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全面地及时地如实地依法行政在很大范围内和相当程度上必将直接影响社会利益的再分配因而大力加强法治建设努力建设一个文明有序公正透明的执法环境就成为了当务之急一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权的取得必须合法因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因此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不是当然取得行政职权只有经过法律的设定和授予才能存在这是行政执法机关取得行政职权的唯一合法途径同时行政权对于国家来讲是权力又称为行政职权但对于权力的所有者人民它同时又是义务也称为行政职责既然行政权源于法律的设定或法律法规的授予因此任何没有法律根据的权力包括行政职权其存在和行使都是当然无效的二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权的行使必须合法既然行政权源于反映全体人民意志的法律那么法律在设定授予行政职权之时必然从内容形式等方面作出明确限定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及其他被转移给行政职权的组织必须依法而为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行为必然导致违法合法行使行政职权包涵三方面内容其一行政职权的主体必须合法能够行使行政职权的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的设定而取得的行政职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等非国家机关组织经由法律法规授权而取得行政职权问行政机关也可以将非专属于自己行使的行政职权委托给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组织或个人来行使例如公安机关可以把罚款权委托给事业组织或个人来行使但是拘留权不能委托因为该项职权专属于公安机关而且只能由它行使再如工商机关收税是一种明显的越权违法行为但是如果一个非工商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将相对人的营业执照收去甚至做出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此种同是越权违法的行为由于该机关权限范围极大相对人即使知道其越权但因某种惧怕心理也不敢轻易抗言同时此类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其负面效应也容易被行政职权表面的某些职能上的共性所掩盖再加上很难取证实践中某些机关并未取得但却行使另一职权之事时有发生其二主体行使职权的内容行政行为合法由于行政职权强大的执行功能及其特有的公定力如果法律对之不加以明确限定其强大的破坏力就会毫无掩饰地凸现出来进而影响整个权力系统良性运行的基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包涵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行政行为的作出要符合立法目的立法设定授予行政职权的目的就是要求执法者依法对国家社会事务进行管理以实现行政效率的最大化但效率的前提是依法而为因此一个合格的执法者应该不唯上不唯关系不唯个人好恶只应唯法是从其次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作出一方面行政行为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如实作出执法者无权擅改法定内容更不能滥用职权大搞态度罚关系罚借机泄一己私愤或谋取非法利益另一方面执法者也不能越权执法如果执法超越法定权限范围去行使自己根本无权行使的权力虽然其心理上可能会有某种满足感抑或成就感但容易使相对人对行曲权产生认识上的混乱同时由于超越职权的动机与最终后果必是对职权的滥用因此它更容易造成行政权信赖利益的损失第三行政行为的作出要有法定证据包括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如果一个行政行为的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这不仅表明该执法者欠缺必要的法律素质同时他也要承担不利的行政法律后果所有这些都需要从加强基本法律的宣传强化执法者的职业道德水准提高执法者的法律知识与专业技能加大对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职权违法行为的检查督导惩处力度以及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等方面去着力解决其三行政行为的程序必须合法程序是实体生命的价值表现是实体内容从应然状态到达实然效果的阶梯执法者需载荷着实体内容沿着法律设定的程序阶梯逐级而上既不能多走也不能少行多走就会造成法律资源不必要的浪费少行就有可能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实体利益实践中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出于不正当目的而违反法定程序之事亦不鲜见例如法律明确规定行政行为作出后必须明确告知相对人有复议请求权起诉权及相应的复议期限和起诉期限有些执法者或者不告知或不明确告知如含糊其词令相对人难以听清或只告知相对人部分权利此类行为不管其目的如何都属当然违法三如果说依法行政维系着法律的经济价值那么合理行政就在实现着法律的社会效益行政应当追求经济与社会的双重功效因此依法行政的同时也必须合理行政由于社会事务的复杂多样以及相当范围内相当程度的实质性专业技术内容的要求我国至今仍未设立统一的行政法典对行政内容加以具体规定对很多情形只做了原则性规定并由行政机关选择做出某种行为这就是必须合理行政的基础行政自由裁量权四由于法律的这种不确定性使得行政职权于实践中极易泛化和被滥用虽然法律在宏观上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在具体幅度之内执法者仍有相当大的相对自由的裁量权加之行政权先天的公定力如果只是合法而不合理行政那么相对方即使通过法律救济也很难真正保护自己的利益比如对某种行为施以行政罚款万万元只要在此幅度内罚多少都是合法的但对于相对人来讲就存在一个合理的数额问题对于行政执法者来讲也存在一个合理执罚问题如果行政行为显失公正或相当不合理相对方迫于法律的压力只有被迫接受或执行那么法律只是作为手段被实施其教育及平息社会矛盾的目的远未达到更不要说其维护社会稳定的价值了因此我们认为法律的实施应以解决思想矛盾为要务行为的冲突其本质就是思想如价值观人生观等相冲突难以调和的结果在大部分的上访特别是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中行政不合理的案件已经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在今后的执法实践中合理行政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关键因素四依法行政要求执法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行为方式的积极涉及面广使得行政职权在行使过程巾极易被放纵如果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损害了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就必须依法承担责任行政执法者依如实地承担法律责任是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的双重体现这对于社会的稳定一个良好法治环境的营造同样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三行政的回归筹建双重绿色防护林依法行政的客观实际要求必须迅速转变原有的行政观念传统意义上认为行政就是管理这很容易将行政裁量权和行政执法者的唯我心理在实践层面放大随着社会公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的增强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现代国家在经贸法律等方面交流的拓展一个现代意义上的行政融组织服务管理决策和提供福利等职能于一体的行政愈见清晰而且其中服务的内容越来越充分趋势越来越明显这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观念要更新工作要创新原有知识要升级行政姿态要降级那种冷横硬推的行政方式以及显失于理的行政内容在个文明法治的现代社会里是难有空间的着力引导行政思维的转变和行政素养的提高正确处理行政执法中法与理的辩证关系努力营造一个服务型的崭新高效的法治环境应是今后行政法学理论与依法行政实践共同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