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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经济法的产生及其与行政法的关系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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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乞白赖 上传于:2024-08-19
浅谈经济法的产生及其与行政法的关系论文论文关键词经济法市场经济行政法论文摘要市场缺陷的天然存在需要政府干预经济经济法是调整政府干预经济的最佳法律形式经济法以经济管理关系为调整对象从某种意义上说经济法就是被赋予法律效力的经济规则这种直接的经济特点使经济法区别于行政法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一经济法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形成的法经济法的产生市场经济是人类经历了原始社会的共产主义经济奴隶社会的国家所有制经济和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之后作出的一个聪明的选择它的核心思想是市场调节让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自由运作经典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高度的社会分工第二大部分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第三生产出来的产品在市场中自由交换商品价格由供求关系达到的平衡来决定生产交换的过程通过契约来完成而不是依靠政府的指令不可否认这种原始的自由市场经济确实给资本主义社会带来了早期的繁荣与昌盛它使人们摆脱了小农经济的束缚社会生产力水平因此获得了空前速度的发展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然而无形之手并非是永恒的和万能的同世界上的任何事物一样市场调节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即所谓市场缺陷事实上这种缺陷从一开始就存在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扩大其表现形式也越来越广泛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它所造成的最大弊端是社会财富分配的极不均衡经济发展的全部代价都落在了社会底层的劳动者身上对此法国人托克维尔在年访问曼彻斯特时曾经作过这样的描述从这条恶臭的阴沟涌出人类工业的伟大洪流它滋润着整个世界在这条污浊的阴沟里流动着纯金在这里人性同时获得了最充分和最野蛮的发展文明在此创造着奇迹而文明人却几乎变成了野兽二从政治的角度来看社会财富分配极度不均衡乃政府之大忌占社会人口绝大多数的下层劳动人民生活的极端苦难将会动摇一个国家的根基正如马克思所言资产阶级首先生产的是它自身的掘墓人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继续发展完全放任自流的市场经济的弊端也在日益扩大和日趋明显其后果已经不仅仅及于社会底层的劳动者而且波及了整个社会包括竞争中的胜利者们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市场调节无法克服盲目性造成生产的重复和浪费第二市场调节不能自动平衡它的恢复必须是逐渐进行的而且不可避免地要经过一场经济危机才能完成第三完全市场调节的结果必然导致垄断使继续的有效竞争成为不可能同时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导致社会两极分化市场劣败者沦为优胜者的战利品丧失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使人不成其为人第四市场竞争无法促进公共利益造成一些市场难以进入的领域而这些领域又往往是关系重大的公用事业或新技术开发等如果说早期资本主义以市场的自由放任为主流那么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就是这种市场缺陷的总爆发它给全世界人民所带来的深重灾难是人所共知的罗斯福总统在探讨到底是什么东西使我们在年遭受挫折时指出是十年的放荡不羁十年的集团的利己主义所追求的唯一目标表现在这种思想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其结果是百分之九十八的美国人口都遭受到天诛地灭经济危机所带来的后果削弱了自由市场理论的合法性导致了政府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全面干预其中以美国的罗斯福新政最为典型其核心内容就是扩充政府部门的权能增强政府干预经济的能力结果使美国的经济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年代成为美国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在日本从年代开始政府通过利用工业政策对微观经济进行积极干预度过了经济危机德国则依靠垄断银行对企业实行有效控制形成由银行计划的经济法国实行了行政官僚和企业领导的协商结果这些国家都相继走出了困境综上所述市场调节并不是无所不能的它有着与生俱来的缺陷当外部条件发展成熟时这些缺陷便会自然而然地暴露出来不仅不能起到调节市场的作用反而会造成市场混乱这种现象的产生迫使人们思考对策寻求其他补救办法期盼另外的某种力量来克服市场的缺陷以保持社会经济的稳定协调和发展于是政府从过去对经济不干预或很少干预转向积极干预可以说市场机制的缺陷和有时失灵为政府的适度干预留下了作用的空间匡经济法就是在这样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应运而生国家之所以通过经济法的形式而不是其他法律的形式调整政府干预经济的活动这一选择实非出于偶然经济法是伴随着政府干预市场的活动而产生出来的一种新型的法律形式它区别于传统市场经济的民商法也区别于传统国家管理的行政法在调整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关系这个问题上经济法的特殊功能是民商法和行政法所无法替代的它的作用至少有以下六个方面第一经济法创立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和自由为市场经济奠定和维持存在的基础第二经济法通过扶持弱者维护他们的基本人权培植他们的竞争力让他们重新获得均等的机会为市场不断输送新的竞争者从而维护了市场的活力第三经济法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同时抑制欺诈和胁迫为契约的顺利实现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第四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来讲国家站在全社会的高度进行总体规划和宏观调控为市场经济提供各种科学的权威的信息使契约的订立建立在更加现实可行的基础之上减少了市场的盲目性第五经济法通过对弱势产业和夕阳产业的扶持犷鼓励人们去从事诸如公共交通环境保护能源等方面的产业为公共利益的发展提供了保障第六政府干预自身存在缺陷需要用经济法加以约束政府干预与自由市场一样都不是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市场经济在带来前所未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财富的同时也可以瓦解一个社会的基本经济秩序使之摇摆于无序混乱和强权专制的两极同样政府干预在稳定和促进市场运作保证分配平衡的同时也可以阻碍市场运行抑制经济效率甚至压制公民的基本权利市场经济和政府干预两者都不能脱离对方而健康生存干预以市场为基础是对市场的干预市场以干预为保障是在政府干预之下的市场而最能够在这二者之间进行平衡与协调并最终为社会提供一个良好的稳定的秩序与环境的当非经济法莫属二经济法以经济管理关系为调整对象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经济法与经济之间有着天然的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从其产生来看经济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垄断阶段的必然要求从其基本内容来看无论是市场规制法还是宏观调控法都是围绕着一个问题经济问题经济法具有经济性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从某种意义上说经济法就是被赋予法律效力的经济规则这种直接的经济属性是经济法能够与行政法并列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根本原因行政法的本来意义是规定国家各个方面行政管理的行政法规的总称现代意义上的行政法产生于资产阶级革命以后它的理论基础是孟德斯鸿的三权分立学说制定行政法的目的在于确认和规范政府的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国家基于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的考虑不断扩大行政管理的范围经济法的产生就是国家行政权力扩张的一个重要结果由于经济法是政府干预经济活动参与经济关系的产物它的调整对象是直接体现国家意志的经济关系从而与政府的管理活动有密切联系体现出行政主导性特征在经济法中不乏命令服从性质的强制性规范尤其是在税收和查处违法经济活动等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的主导地位是不言而喻的从国家基于社会整体利益考虑对市场进行干预调控和管理这个视角来看经济法就是行政法的一种是经济行政法然而如果沿着上述的思维一直推理下去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凡是与政府管理活动有关的法律都是行政法其中包括社会治安的国防外交的环境保护的经济运行的社会保障的以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劳动等等有关的所有法律都应该纳人行政法的分论之中行政法因此而成为一个包罗万象的庞然大物姑且不论这种法律部门的划分本身是否科学单从研究的角度来讲这种划分方法也是极为不当的事实上这个问题已经令许多行政法学者自己也深感困惑因此对于行政法与经济法二者关系的解决成为无论是行政法学研究还是经济法学研究都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困惑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对于经济法的经济属性缺乏深刻理解仅从一些表面现象出发将其归人了行政法的范畴二是在学科划分标准的问题上缺乏客观的态度不能够以发展的眼光分析问题应该把经济法的经济属性作为认识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的客观前提经济法是由于经济发展的直接需要而产生的它以社会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其基本宗旨是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社会经济的平衡协调发展虽然经济法在形式上也表现为国家对社会的管理并且在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和法律救济等问题上与行政法相似但二者的法律宗旨调整手段基本原则等方面均有重大差别经济法的经济性是构成这些差别的根源之所在具体来说经济法的目的是通过确认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管理与调节影响社会经济的运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协调平衡而行政法则是从一般意义上来规范政府的行为追求政府自身行为的高效廉洁经济法的调节手段具有极强的经济性国家调节经济必须从总体上和宏观上掌握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变化趋势遵循客观经济规律或者由国家直接参与经济活动或者运用计划和经济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这与行政法中单纯的命令与服从型的调节方法是不相同的经济法的经济性决定了经济法所适用的基本原则如平衡协调原则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等与行政法的要求大相径庭应当以发展的眼光认识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经济法分离于行政法并且经济法从行政法分离出来以后就独立于行政法汉在自然经济阶段行政权力管理一切这一社会阶段的法律主要是刑法和行政法其行政法包罗一切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独立的法律部门这是法制不发达不完善的表现在商品经济阶段由于私权利和公权力的划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特别是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的确立立法权司法权从行政权中分离出来使行政权的范围日益缩小不断受到制约行政法也由于行政权的缩小而缩小许多法律部门从行政法中分离出来如民法商法等由此产生了法律发展史上所公认的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而在市场经济的垄断阶段由于自由竞争形成了具有盲目性和垄断性的社会关系提出了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反垄断的普遍要求要满足这种普遍要求仅靠政府部门各自为政的行政管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进行经常的普遍性的法律的调整经济法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一个从行政法中分离出来的新的法律部门应当以客观的态度对待法律学科的划分既然社会生活在不断发展变化调整社会生活的法律也在不断发展变化那么对于法律部门的划分就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任何法律部的形成都有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在客观方面需要由社会环境造就出具有某种特殊性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领域才可能形成相应的法律部门在主观方面要形成法律部门则还需要由法学家来解释和总结若无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努斯的研究成果及其同代人写出的一批私法教科书便不会有公私法的划分经济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也不例外而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无外乎是为了更好地研究法律和指导实践如果一种划分方法已经成为实际研究的障碍那么就应该加以改变重新作出划分扬弃传统的法律部门划分理论把握现代法的发展趋势正视世界范围内出现的经济法现象对于认识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从而正确理解经济法的本质是十分重要的对于前面所提到的行政法学研究中存在的困惑与难解有学者称行政法学家一般不重视行政法分则的研究而让给当代兴起的新兴学科来做深人的研究这种说法显然是在主观与客观相一致的问题上发生了脱节现代行政法本起源于对政府权力的控制以保护国民不因权力滥用而遭受侵害至于关系各行各业的具体管理活动其行为特点管理方式和法律责任等问题既然行政法学一般不予研究也就没有必要将其归于行政法的范畴了在这个问题上我国关于行政法的一般理解和界定过于宽泛不如英美法系学者和一些大陆法系学者关于行政法的定义更加确切美国行政法学家古德诺认为行政法是公法的一部分它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并规定公民在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的行政救济三从行政法产生最早的法国和英国的情况来看行政法都是以限制政府滥用权力为基本要旨是在资产阶级革命后以判例形式逐渐发展起来的本来就不关注行政行为之具体社会经济内容即使在以成文法典为特征的大陆法系行政法学研究的重点也历来放在行政组织行政职权等总则问题上随着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不断精细化和技术化行政法中对事管理的内容已经正在或将要分化出去成为专门的法律部门或其他法律部门的组成部分如经济法卫生法公安法军事法等行政法最终将纯化为政府的组织人事和行政救济法其基本宗旨是依法行政和廉洁高效综上所述经济法的经济本质决定了它与行政法是两个并列的法律部门没有从属关系也不是交叉关系二者在形式上的区别主要有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而不必强调社会公共性法律构成要素不同行政法以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和行政诉讼法所组成经济法的构成要素主要是计划法和反垄断法调节机制不同行政法的调节机制是命令服从是一种完全建立在公权力支配之下的法律经济法的调节机制是平衡协调强调社会整体性必须立足于市场经济采取引导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措施不能够直接实施指令作用不同经济法的作用在于引导推进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行政法的作用则偏重于促进和保障政治体制改革经济法和行政法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来说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二者缺一不可参考文献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德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第版下高鸿业等译中国发展出版社章谦凡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控中国法制出版社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美罗斯福罗斯福选集关在汉编译商务印书馆漆多俊论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经济法研究王保树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邱本论经济法体系法制与社会发展史际春经济法的地位问题与传统法律部门划分理论批判经济法研究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应松年朱维究行政法学总论北京工人出版社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一潘静成刘文华经济法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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