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管理规定
一、奖惩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辞退、开除。
二、奖惩事件按轻重给予相应比例次数奖惩,奖惩经领导审批后生效,当月兑现:
奖惩类别
嘉奖
小功
大功
警告
小过
大过
金额
30元/次
150元/次
300元/次
30元/次
150元/次
300元/次
备注
员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500至2000元奖励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处理程序及原则:
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签发《员工奖罚审批表》,行政部审批生效;
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部门经理签发《员工奖罚审批表》,行政部审核,总经理签批生效;
《员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员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公司公告栏告示。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其他应给予嘉奖事迹者。
五、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突出者;
其它应给予记小功事迹者。
六、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在工作或管理上大胆创新,并促使公司获取一定经济效应的;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一定功绩者;
对公司发展有较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保护公司财产或公司集体利益有重大贡献的;
其他应给予记大功事迹者。
七、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一年中累计3次被评为月度优秀员工但无记小过、记大过者;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员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或在工作时间处理个人事务者;
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在上班时间内打电话聊天、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吃零食或做其他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违反公司仪表、着装或其它礼仪及卫生要求者;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3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累计达到6次(含)以上者;
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违反员工基本职责,情节轻微者。
九、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季度内累计3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累计8次(含)以上者;
违反员工基本职责,情节较重者。
十、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