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论文浅析知识产权法与公共利益摘要知识产品不仅是一种个人财富更是一种社会财富知识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我国在进行知识产权立法时要兼顾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达到两者的平衡关键词知识产权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私权性是知识产权的基本属性知识产权作为知识财产私有的权利形态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但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知识产品是一种信息具有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双重性质而由此带来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不仅关系到知识产权人的个人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知识产权立法在确认和保障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需要兼顾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近些年来国际上的一些知识产权公约明确地对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利益问题作了规定确保公共利益已成为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宗旨本文仅结合知识产权专门法中的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分析知识产权法对公共利益的保障作用一知识产权法在赋予专有使用知识产品的基础上激励知识产品的创造活动知识产品作为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品一旦被公开就很难由原来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专有地控制竞争者可以通过研究模仿市场中的知识产品生产同类产品而不需要付出大量的智力劳动和研发成本并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