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产权法与民商法的区别摘要知识产权法与民商法在价值趋向立法目的法律形式法律属性权利特征等方面都存在着重大差别不能简单地把两种法律并在一起关键词知识产权法民商法权利区别知识产权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后起之秀由于人们缺乏对它的认识和了解往往把它和民商法联系在一起在我国有人直接把知识产权法并入到民商法中去事实上知识产权法和民商法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还有其根本的原因这种原因主要在于两种法律完全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调整社会关系的它们调整社会关系的出发点不同目的不同方式不同两种法律中权利的形态不同权利诞生的条件和发挥作用的方式关系也不同可以说知识产权法与民商法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下面我们就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论证一对知识产权法的分析1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内在关系首先可以概括地说知识产权法是确认规范和保护知识产权权利的一类法律的总称按照我国传统的知识产权法的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法应该包括版权法工业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这三大类其中工业产权法又分为专利法和商标法1按照Trips协议的规定又增加了保护地理标志和保护知识产权程序上的措施如果我们对上述三类基本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