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养老金并轨
摘要: 养老金双轨制在基本的社会契约论的角度下被解读为一种违
背社会契约可能引发社会问题的选择,为养老金并轨提出了必要性的诠
释,文章对养老金并轨的必要性作出了解释,通过对养老金并轨的困卉描
述,创新性地对于养老金并轨的机关事业单位群体的困境做出了解释说
明,提出了对于养老金并轨的路径探索。
关键词: 养老金 并轨 社会契约论 路径
1. 养老金并轨的必要性一一基于社会契约论角度
基于社会契约论视角,民众让渡出一部分权力组成政府,从而更好的
保护民众私有权利,而作为汇集民众让渡的权力而行使自身权力的政府,
需要保证其在为民众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尽可能的保持公正,不能因一部分
群体的利益而伤害到其他群体,因为在理性人假设下,民众不可能无缘无
故让渡自己的权力,更不能让自己在让渡出权力后利益受损,一旦出现利
益受损,理性人会做出取消让渡的或者转接让渡的行为,即普遍认为的社
会信任感缺失和政府威信的出塌。
做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员工在养老金的缴纳和发放上具备比一般企业
职工更高的基础和更好的待遇,从检验退休者享受退休人金差异的标准之一
养老金蔡代率来看,机关事业单位成员不需要缴纳费用即可以享受
80%-90%的养老金蔡代率,而普通企业员工不仅需要自己缴纳养老金,而
且仅仅可以享受到 40%左右的养老金普代率,所以在社会上长期对于双轨
制有着巨大的争议。在社会政治民主不断发展的今天,社会民众对于公平
正义的追求也逐渐趋于常态化,当普通民众开始理解并且实践社会契约
时,养老金双轨制的改革也就迫在眉陡,
2. 养老金并轨的困境研究
2. 1 不同职业间利益壁休的存在
养老金并轨势必会影响到事业机关单位职工的养老金收入,势必会触
碰到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而对于既得利益的一方,也势必会反对这一制
度改革从而维护自身利益,而在中国,由于既得利益一方提出改革,从自
已的身上制肉,也就需要改革者有极强的决心打破利益壁笃,进行制度改
革,而在改革的途中,也势必会遭到一部分利益既得者的持续反对,
2. 2 不同职业间退休前的收入状况存在差别
从某种程度讲,事业机关单位的员工的反对不能仅仅从利益既得者的
角度考虑,其反对也是有一定的考量因素的,从普通的基层公务员的角度
考虑,其基本的工资水平相较于同等水平的企业员工,确实是较低的,而
养老金的普代率, 是以其各自的基本工资作为基准的, 所以在同等状况下
企业员工虽然其普代率低,但是由于其基本工资较高,故而其养老金仍有
可能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员工。以公务员工资为 3000 元算, 其养老金在 2400
元左右,普通企业员工在 5000 元算,其养老金在 2000 元左右,差距并没
有外界所流传的那么大,在基准工资高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情况下,一味的
强调养老金并轨,可能导致的是更大的不公平
2.3我国的养老体系缺乏全盘考虑与顶层设计
我国的职业年金制度不完善,目前企业年金企业参与率仅为 1%,主要
为垄断行业员工。除此之外,我国的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才刚刚起步,普
遍的民众对于这一新兴的行业缺乏认识,而国家对于这一行业的扶持力度
不够,传统民众依旧带有依靠单位养老金养老的旧有认识,从而导致全面
的养老体系迟迟不能建立。另外,各地养老金统筹层次不一,除了北京、
上上海、天津、重庆、陕西、青海、西藏等7省〈市、自治区) 实现了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外,其它绝大多数省区还停留在市、县一级统
筹阶段。 宣方公开的数据显示,2011 年广东的基金累计结余已逾 3600 亿
元,而黑龙江、辽宁的年度养老金收支缺口却分别达到了 183 亿元、156
亿元,在青海、甘肃、西藏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目前养老金收支缺口更是
逐步增大。
3. 养老金并轨的路径研究
3. 1 提高政府的统筹水平
以广东为例,2012 年该省养老基金滚存结余达到 3636. 6 亿元,但因
未实现全省统收统支,不同地区的缴费负担轻重不一,一些地市的个人账
户室账已达 400 亿元,并有逐年增长之势。随着政府的统筹水平的不断提
高,个人账户的室账水平也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下得到治理。因此在现有的
经济发展水平下,政策制定者必须考虑城乡、地区差异,提高国家统筹层
次和水平,同时给予地方政府充分的权力根据当地特点制定养老金并轨配
套措施。
3.2 推行职业年金制度
在机关事业单位推行职业年金制度,一方面可以作为公务员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