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 工 离 职 流 程
离职申请——离职审批——离职交接——薪资核算——离开公司
1.离职申请:辞职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其他离职形式由其直接主管填写。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申请。
2.离职审核:《员工离职申请单》经相关人员审核后生效。
3.离职交接:离职到期之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离职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由相关人员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离职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所在部门:工作、工具、资料等交接,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如交接事项较多应另附清单。
②行政部:收回离职人员文件资料、办公用品、文件柜钥匙、办公室钥匙、电话机、员工证件等相关物品;
收回离职人员借用笔记本电脑及对借用电脑进行配置检查,并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计算员工考勤(实际工作日截止到通知离职日),由经办人及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签名确认(行政部门需将收回物品登记在册)。
③项目部:收回离职人员项目部业务书籍、软盘光盘、业务账号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