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士气调查管理办法
总则
1. 制定目的
为激励本公司销售人员工作士气,以提升销售绩效,达成销售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士气调查。
3. 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士气调查规定
1. 调查主旨
(1)销售绩效成果,除了本公司的组织运作外,最重要的在于销售人员的工作士气。
(2)达成公司所设定的销售目标,销售人员的工作士气高昂。
(3)在销售主管指导下,一致合作,愉快而积极地完成职责的一种集体工作热情。
(4)本公司的销售人员士气调查,亦即销售工作情绪调查,其用意在于了解销售人员中有多少人热忱服务于工作目标,并探讨销售组织运作上的问题点,作为相关单位改进的指标。
2. 调查重点
销售人员士气调查重点如下:
(1)对本公司是否具有向心力。
(2)组织运作是否合理且有效率。
(3)对主管的领导统御方式是否有信心。
(4)同事间相处是否和谐。
(5)销售人员精神上的建设是否健全。
3. 调查时间
本公司每年1月及7月,定期调查两次。
4. 调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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