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法定免税项目有哪些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产品,是指农业初级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减免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
免税、减税项目。
主要减免税规定归类并列表如下:
第一组知识点: 农业类一一与农产品和农业生产相关的优惠
项目具体规定
自产农产品农民个人按照竹器企业提供的样品规格,自产或购买竹、芒节、
木条等,再通过手工简单编制成竹制或竹芒芒柳混合坯具的,属于自产农业初
级产品,免征销售环节增值税
自2010年 12 月1日起,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按
照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1.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