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昌 大不本
所得税与消费税的比较研究
一、所得税与消费税对资本收益的不同处理
一般认为,由于消费税仅对所得中的消费部分征税 (这里所说的消费税是广
义的消费税,不是我国税法所规定的特种消费税 ) 对储普和投资不征税,对储苦
和投资所得也不征税,而所得税则对全部所得征税。但是,根据打赠理论,所得
税仅能对无风险收益征税,而不能对风险收益征税; 后付消费税能够实现对超额
收益征税,Bankman、Griffith 和 David Weisbach 便进一步认为所得税仅能对无
风险收益征税,因为无风险收益不存在风险,收益是肯定会获得的,政府自然没
有风险需要承担,所得税就实实在在地落在资本收益上. 因此,从打赌理论来看,
所得税不能实现对风险收益征税,仅能对无风险收益征税。 这样,所得税与消费
税的区别就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大.
但是,实际情况没有理想中的那么简单。 第一,投资规模增加 1 倍,收益率
不一定保持不变; 第二,投资规模的增加要受到许多因素的限制,如资金的来源、
投资项目的差异等; 第三,在实际的投资而不是赌博中,增加投资是有额外成本
的,包括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