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文库
登录
注册
搜索
下载二维码
App功能展示
海量免费资源 海量免费资源
文档在线修改 文档在线修改
图片转文字 图片转文字
限时免广告 限时免广告
多端同步存储 多端同步存储
格式轻松转换 格式轻松转换
用户头像
走马观花 上传于:2024-05-09
4昌 大不本 所得税与消费税的比较研究 一、所得税与消费税对资本收益的不同处理 一般认为,由于消费税仅对所得中的消费部分征税 (这里所说的消费税是广 义的消费税,不是我国税法所规定的特种消费税 ) 对储普和投资不征税,对储苦 和投资所得也不征税,而所得税则对全部所得征税。但是,根据打赠理论,所得 税仅能对无风险收益征税,而不能对风险收益征税; 后付消费税能够实现对超额 收益征税,Bankman、Griffith 和 David Weisbach 便进一步认为所得税仅能对无 风险收益征税,因为无风险收益不存在风险,收益是肯定会获得的,政府自然没 有风险需要承担,所得税就实实在在地落在资本收益上. 因此,从打赌理论来看, 所得税不能实现对风险收益征税,仅能对无风险收益征税。 这样,所得税与消费 税的区别就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大. 但是,实际情况没有理想中的那么简单。 第一,投资规模增加 1 倍,收益率 不一定保持不变; 第二,投资规模的增加要受到许多因素的限制,如资金的来源、 投资项目的差异等; 第三,在实际的投资而不是赌博中,增加投资是有额外成本 的,包括交易成本
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