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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而不烈甜而不腻 上传于:2024-04-17
养老金补交的新政策 养老金补交的新政策 2016-04-09 浏览;分享人: 尹裕有手机 版 2016 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 补缴三类人 1. 统筹范围内,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的职工,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入费的, 可补缴 2016 年 6月 30 日(含) 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基本养老 2. 具有济南市户籍,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 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满 45 周岁、女满 40 周岁的人员,可赁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 身份补缴 2016 年 6月 30 日 (含) 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费。 3. 具有济南市户籍, 2016 年 6 月 30 日(含) 以前领取工 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 执照至2016 年6月30 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费。 补缴的基数和比例 个人身份补缴,上年度社平工资 60%为基数 一是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按补缴各年度职工工资 收入, 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缴费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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