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罚制度
第一节:奖励
一、奖励分为三类:
嘉奖一次:奖励8分;小功一次:奖奖励12分;大功一次:奖励18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嘉奖一次:
维护公司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提出合理化提案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者。
阻止公司财物被盗者。
举报不良行为,查证属实者。
工作表现良好,被主管推荐者。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小功一次:
1、工作尽心尽责,可成为广大员工楷模者。
2、及时发现灾患隐情,使公司财产免受损失者。
3、主管请假或离职期间,代理主管工作尽心尽职超出半月者。
4、对本部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大功一次
主管请假或离职期间,代理主管工作尽心尽责者。
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灾害发生时,奋不顾身抢救公司财物者。
抓获盗窃公司财物人员,使公司财产免受损失者。
第二节:处罚
一、处罚分为四种:警告、扣分、小过、大过。
警告:发警告信,扣2分。
扣分:发警告信,扣3-5分。
小过:每次扣5分,二次小过将实行降职或绩效奖降级处分。
大过:每次扣18分,并对相关人员实行降职、绩效奖金降级处分。
注:为达到教育效果,公司员工如警告达到三次,必须参加义务培训;扣分达到两次,三天内不允许一切加班工作,并参加公司教育培训;小过一次,一周内不允许加班工作,直到培训合格为止;大过一次,一个月不允许加班,直到期培训合格为止。
二、辞退(解聘):
A.一年内扣分超出50分,无建功相抵销者。
B.违反当地政府《治安条例》,给公司经营或管理造成困扰者。
C.多次未按公司规定作业,给公司带来损失超出5000元者;(当造成重大损失时,将移交公安机构立案处理)。
D.严重违反厂纪厂规者。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口头警告:
1、属警告范畴,首犯且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2、属小过范畴,初次犯错,未造成不良后果且认错态度较好者。
3、属小过范畴,有强烈的改善表现,经相关主管特别批准者。
4、属小过范畴,个人工作表现一贯良好,有立功表现者。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书面警告,每次扣2-5分:
1、无正当理由,上、下班不打卡者。
2、私自代人打卡,委托者与代人打卡者。
3、上班时间无《放行条》或经权责领导许可,强行外出者。
4、未经领导审核,私自带非本厂人员入厂区者。
5、不服从管理与值勤人员发生争执者。
6、当值保安未对外来车辆或人员未做好记录者。
7、晚上超过24:00回厂而无正当理由者。
8、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9、上班时间利用公司电话聊私人事话者。
10、值班人员未按要求关闭门窗、水电者。
11、在办公区域吸烟或闲聊影响他人工作者。
12、在会议中对他人攻击毁谤者。
13、在公司财产上乱涂乱画者。
14、未按相关要求完成工作者。
15、违反公众秩序,口头警告无效者。
16、将剩饭剩菜倒在桌面者。
17、上完厕所不冲水、不关水龙头者。
18、未按要求处置垃圾、化学废弃物者。
19、在宿舍墙上乱涂乱画、乱接线者。
20、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宿舍工作安排者。
21、22:30以后进入异性集体宿舍,对异性造成影响或骚扰者。
22、作息时间扰乱他人休息者。
23、违反公司相关条例者。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5-10分或记小过一次:
1、在厂区打架闹事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