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优缺点
曾冬卉
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摘要]分析了传统定额计价模式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之处,在此基础上讨论了我国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优点,最后提出了改进和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措施,为保证其顺利实施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 ]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建筑工程以特定的商品形式作为交易对象,我国长期实行预算定额计价模式是以计划经济体制为背景的,已不能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求,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满足了这一要求。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及其优缺点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是由招标人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它是由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确定工程造价的程序为: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时,招标人依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工程数量清单。投标人根据本企业的消耗标准、利润目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与合价,并以所报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时的计价标准。在这种模式下确定的工程造价是由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的建筑产品价格,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惯例的要求。与原预算定额计价模式比较,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如下优点:
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能够反映市场经济规律。把确定人、材、机消耗量及施工措施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的权力交给施工企业,有利于建筑产品在市场中形成价格,反映其真实价格。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从而给企业充分选择的权利,同时有利于企业精心控制成本,不断的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和进步,并带动整个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建筑市场风险的合理分担。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不负责任,因此由这部分引起的风险由业主承担,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原则。
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进行。它淡化了标底的作用,只是起到一定的控制或最高限价的作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增加了招投标的透明度,更能进一步体现招投标过程“三公”原则,防止暗箱操作,有利于遏制腐败的发生。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存在的问题
1.招标投标工作没有简化,反而被复杂化
对于招标人来说,根据相应的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整理提供将其发给各投标人,然后再根据相应的消耗量定额确定标底。对投标人而言,收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后要进行复核,为其不平衡报价做准备,然后再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消耗量定额确定投标价格。在具体计算过程中,由于各消耗量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计量单位也各不相同,计算工作繁多复杂,从而可能导致招投标工作时间的延长,体现不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招投标中的优势。
2.消耗量定额对建筑市场的消极作用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消耗量定额的宗旨是对确定建筑产品的价格起指导性作用,规定招标人编制标底时必须依据相应的计价规范和消耗量定额,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根据本企业定额编制。目前绝大多数施工企业还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只有依据消耗量定额,揣摩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的心理,投机性地对消耗量定额作一定幅度的调整来确定投标报价, 根本没有体现企业实力。
四、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措施
1.解决消耗量定额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矛盾,考虑限制消耗量定额的使用期限或彻底取消消耗量定额,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