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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习题集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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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习题集c 2008-06-30 20:59 三、判断题: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是企业所得税法的下位法。( √ ) 2.由于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所以一人有限公司也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 ) 3. 境外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可能会成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我国非居民企业纳税人,也可能会成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我国居民企业纳税人。( √ ) 4. 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包括依照外国法律法规在境外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 ) 5.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居民企业的判定标准采取的是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控制地标准相结合的原则,依照这一标准在境外登记注册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 ) 6. 非居民企业偶尔委托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则该个人不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 ) 7.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 8.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才能成为居民纳税企业。( × ) 9. 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 ) 10. 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5%,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0%。( × ) 11. 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15%优惠税率的规定。( × ) 12.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 ) 13.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 ) 14. 不征税收入是新企业所得税法中新创设的一个概念,与“免税收入”的概念不同,属于税收优惠的范畴。( × ) 15.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亏损和财务会计中的亏损含义是不同的。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亏损,是指企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以后小于零的数额。( × ) 16.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股权、股票、债券、债权等所取得的收入。( × ) 17. 企业所得税法的收入总额包括财政拨款、税收返还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 ) 18. 企业取得的所得税返还(退税)和出口退税的增值税进项属于不征税收入项目。( √ ) 19.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我国目前的税收体系中,允许税前扣除的税收种类主要有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房产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等。( √ ) 20. 企业发生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21. 企业所得税法允许按规定的比例在税前扣除的准备金只有坏帐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两种。( × ) 22.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损失发生年度的收入。( × ) 23.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成本必须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成本。( √ ) 24.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 × ) 25.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 ) 26. 企业销售低值易耗品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所称销售货物收入。( × ) 27. 企业销售货物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货物收入金额。( × ) 28. 销售货物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货物收入金额。( × ) 29.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收入额。( √ ) 30.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违约金收入等。( × ) 31.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生物资产。( × ) 32. 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 ) 33. 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全部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 ) 34.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版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 ) 35.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 ) 36.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则不得扣除。( × ) 37.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准予扣除;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 ) 38. 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 ) 39.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 ) 40.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 ) 41.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扣除。( × ) 42.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不得扣除。( × ) 43.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不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 ) 44.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 ) 45. 企业发生的赞助支出准予扣除。( × ) 46. 企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可以计算折旧扣除。( × ) 47. 企业自创商誉作为无形资产可以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 ) 48. 企业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 ) 49.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 ) 50.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可以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 ) 51.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均匀扣除。( × ) 52.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 ) 53.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不得扣除的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广告性质支出。( × ) 54.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可以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 ) 55.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为计税基础。( × ) 56.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起计算折旧。( × ) 57. 汽车的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 ) 58.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为10年。( × ) 59.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5年以上。( × ) 60.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 × ) 61. 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不得抵补。( × ) 62. 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净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 63. 企业取得的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 64. 国家对重点扶持或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 ) 65. 企业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 66. 企业取得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 ) 67.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5%以上股份。( × ) 68. 企业从事蔬菜种植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 ) 69. 居民企业取得800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 ) 70. 某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从业人数50人,资产总额1000万元;它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 ) 71.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民族自治地方内的企业,可以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 × ) 72.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据实扣除。( × ) 73.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 ) 74.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 ) 75.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 ) 76.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抵免。( × ) 77. 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企业所得税法允许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 √ ) 78. 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 ) 79.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息、租金所得,应以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为应纳税所得额,但不包括价外费用。( × ) 80.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 ) 81. 某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收入,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可以由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工程价款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 ) 82.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 ) 83. 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应当按照成本与到期收益相配比的原则进行分摊,并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有关资料。( × ) 84.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 ) 85. 税务机关按法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 √ ) 86.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 ) 87.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 ) 88. 居民企业或者中国居民直接或者间接单一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且由其共同持有该外国企业50%以上股份,即为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控制。( × ) 89. 税务机关依法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该利息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90. 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加收的利息,应当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 ) 91.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随时进行纳税调整。( × ) 92. 企业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则不得随意变更。( × ) 9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企业所得税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办理。( × ) 94.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 ) 95.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 ) 96.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 ) 97.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 × ) 98. 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 ) 99. 新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 × ) 100. 部分企业应当自月份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 ) 四、实务题 (一)某外国公司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也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2008年从中国境内某企业获得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收入200万元,该技术的成本80万元,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税后利润300万元,适用税率10%,此外转让其在中国境内的房屋一栋,转让收入3000万元,原值1000万元,已提折旧600万元。计算该外国公司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自2008年起,外国企业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不再免征所得税,应当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取得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预提所得税=[200+300+(3000-400)]×10%=310万元。 (二)某企业2008年全年取得收入总额为3000万元,取得租金收入50万元;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共计2800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列支35万元,其中,通过希望工程基金委员会向某灾区捐款10万元,直接向某困难地区捐赠5万元,非广告性赞助20万元。 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答:(1)会计利润=3000+50-2800-35=215(万元) (2)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215×12%=25.8(万元)大于10万元,公益性捐赠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3)直接捐赠不得扣除,纳税调增5万元; (4)非广告性赞助支出20万元需要做纳税调增。 (5)应纳税所得额=215+5+20=240(万元) (6)应纳所得税额=240×25%=60(万元) (三)某中型工业企业执行现行财会制度和税收法规,2008年企业会计报表利润为200000元,未作任何项目调整,已按25%的所得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50000元。税务检查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所得税纳税审查,经查阅有关账证资料,发现如下问题: (1)企业2008年度有正式职工100人,实际列支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为1200000元; (2)企业“长期借款”账户中记载:年初向中国银行借款100000元,年利率为5%;向其他企业借周转金200000元,年利率10%,上述借款均用于生产经营; (3)全年销售收入60000000元,企业列支业务招待费250000元; (4)该企业2008年在税前共计提取并发生职工福利费168000元,计提了工会经费24000元,计提了教育经费38000元; (5)2008年6月5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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