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方法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
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按照企业规模大小和会计核竺是否健全,增值税纳税
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本文中所指的增值各纳税人均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
税的会计处理新准则(应用指南) 与旧准则(制度) 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增值税会计科目的变化
增值税会计科目的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总三科目的变化
增值税原来在“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进行核算;新的会计科目将“应交税
金”改为“应交税费",核算口径有所增大,不仅包括原来“应交税金”的相关内容,而且
包括原来记入“其他应交款"中的教育费附加等内容, 增值税在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
明细科目下进行核算。
《二) 增值税下各明细栏目设置的变化
过去在“应交税售一一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了“进项税锋"“已交税金"“转
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
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栏目; 目前“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
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