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景峰国际商务大厦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山西景峰国际商务大厦有限公司
乙方: 延长壳牌石油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现就乙方租赁甲方写字楼事宜达成如下房屋租赁协议:
第1条 租赁标的
甲方将其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解放南路2号的山西景峰国际商务大厦 8层802室 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共同确定租赁标的物的建筑面积共 210.71 平方米(附租赁房屋平面图)。
第2条 租赁用途
乙方所租用房屋只作为办公使用,不得居住或作为其他用途。
第3条 租赁期限
免租期:乙方自承租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享有 15 天的装修期(免租)。装修期为从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起15日内。装修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在装修期内可对承租房屋进行必要装饰布置,该期内乙方不需支付租金。
租赁期限为 半年 ,。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甲方迟延交付,则装修期与租赁期顺延。免租期:乙方自承租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享有 15 天的装修期(免租)。装修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在装修期内可对承租房屋进行必要装饰布置,该期内乙方不需付租金。
第4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天每平方米按人民币 3.1 元(大写: 叁元壹角整 ),租金为人民币 119536 元(大写: 壹拾壹万玖仟伍佰叁拾陆元整 )(该租金内含物业管理费)。
2、乙方 一次性 支付租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7天内,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先支付后使用。
3、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根据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税费。
4、语音数据业务使用费乙方按照电信部门提供的费用清单交付,以上相关费用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式票据。
5、水费 5.7 元/吨,电费 1.2 元/度,按所租房屋的水、电表记量,如遇水电管理部门对水电费价格调整,或国家增加公共收费项目时,水电费用也相应调整,或增加收费项目。水电费每月15日交纳。
6、本合同所述的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用水费用、正常办公时间的中央空调费用、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费用、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费用、生活垃圾清运费(不包括环保及环卫等费用)、电梯的日常维护及运行费用、公共设施和公共区域的安保费用、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等费用。
7、以上费用如逾期支付,按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二按日收取滞纳金。
第5条 租赁保证金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需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20000 元(大写: 贰万元整 )作为租赁保证金(该保证金不得抵扣房屋租金),待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现违约或对其承租的房屋或财产造成损坏,甲方将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价款用以赔偿甲方损失,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力。;如果乙方无上述需要扣款的行为,则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提前终止时甲方应当将该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2、上述租赁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存甲方。
32、甲方应在乙方支付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后3日向乙方交付所租用的房屋。(交付时应附房内设施明细表)。
43、在本合同期限结束,该房屋退租手续未办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用押金抵冲该房屋租金或其他费用。
54、该房屋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还之日起10日内,应将租赁保证金退还乙方。如乙方对甲方尚负有债务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所欠债务,只履行退还租赁保证金余额义务。
第6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1 \* GB3 ①对大厦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公共秩序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 2 \* GB3 ②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并以公告或附件方式告知乙方。
= 3 \* GB3 ③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 4 \* GB3 ④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收取租金等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 5 \* GB3 ⑤如乙方需自行装修的,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管理规定》。
= 6 \* GB3 ⑥因必要维修,甲方需暂时终止设施设备的运行或使用时,需提前公示或通知乙方。
⑦甲方保证乙方所承租的房屋正常使用,负责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乙方自行装修过的部分甲方不负责维修。
2、乙方的权利义务
= 1 \* GB3 ①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 2 \* GB3 ②遵守本合同书及物业管理的有关制度。
= 3 \* GB3 ③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纳租金等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 4 \* GB3 ④乙方及其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管理制度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 5 \* GB3 ⑤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自用部分或共用部位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不得从事任何非法活动。
第7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修缮和装饰
1、乙方要爱护所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着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给予赔偿。
2、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设备,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甲方维修中如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市政原因导致其附着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除外。
3、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工作开始之前,装修方案和计划必须报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批准。乙方装修施工活动应遵守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装修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或影响房屋及设备的结构、外貌,不得擅自实施影响或破坏本物业区域统一形象的装饰装修行为。
4、未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书面批准,乙方不得更改、迁移或增大用电装置和中央空调的负荷。
5、乙方自行设计装修的部分,导致原有大厦设施设备达不到使用效果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要求乙方恢复到正常使用状态。
第8条 甲方承诺及乙方禁止事项
甲方承诺:
甲方应保证所租房屋权属清楚,确系甲方所有,未设定任何抵押,且不存在可能影响乙方就所租房屋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如发生任何与所租房屋有关的产权或者债务纠纷,甲方应负责处理;任何性质的产权转让、变更均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甲方应保证其具有对所租房屋进行出租的资格,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出租房屋所必需的手续。
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将本合同书赋予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将租用房屋之全部或部分转给第三方,或承让第三方使用。
未经甲方同意,与第三方共同使用租用房屋,或用他人名义挂牌营业。
将租用房屋内的任何室内装修、设备、物品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之作为抵押。
物业管理所禁止的各种行为。
第9条 通知义务
1、乙方下列事项如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①乙方的注册地址以及公司名称、法人代表。
②租用房屋使用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客户档案内容。
2、除本条第1款以外,如遇第18条所载“登记证”有内容补充或修改、乙方公司的解散等与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发生改变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3、若因本条第1、2款所述的通知疏忽,以致甲方发给乙方的通知或寄出文件等迟到或无法送达时,可视为送达,送达日期则按通常应到日期处理。
第10条 广告及其他
1、乙方不得在甲方物业所有权范围内的非办公室区域任何部位,透过利用窗户或大厦所有公共区域的墙面、地面、天花板等位置展示文字、标记及或广告宣传品,不得在甲方物业所有权范围内进行任何表演及发放宣传物。乙方标识牌的竖立应当遵守甲方物业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不得在大厦任何部位随意安装。
2、乙方如需将重量、体积大的物品或用电量大的电器、平时连续运转的机器搬入租用房屋内,或在租用房屋内安装或移动,必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同意。
第11条 损失赔偿
由于甲、乙双方各自原因造成火灾或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由双方各自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第12条 责任免责条款
有下列各项情况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1、为进行必要的建筑物的维护保养工程,致使公用设施暂时性的停止使用时。
2、由于地震、火灾、风灾、水灾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偶发事故等不能归咎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遭受损失时。
3、由于乙方或与乙方相关的第三方的原因,使乙方遭受损失时。
第13条 租用房屋的出入
1、甲方或其代理人、雇用人员,在出租房屋或建筑物有维护、卫生、警卫、防火、救护及其他管理上的必要时,经事先与乙方同意联系之后,可进入出租房屋进行检查,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若遇紧急情况,事前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时,也可不经乙方的事前许可,进入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但事后甲方应迅速告知乙方。
2、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且未达成续签订意向时,甲方在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可以陪同新承租人参观乙方使用中的房屋。
3、按本条第1、2款之规定需进入租用房屋时,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进入乙方房屋时,应确保乙方人身和财产安全。因甲方及其代理人、雇佣人员导致乙方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甲方要负相应责任。涉及安全突发事件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如不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不予承担。
第14条 合同的顺延、终止和中断
1、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2、合同期满32个月之前甲方或乙方须以书面方式提出是否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终止合同承租,的要求,如果继续承租,则否则被视为要约默认,合同期满时自然延续一年;如果不继续承租,出租方有权将房屋在合同期满后租赁给其他第三方。。
3、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a)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提前收回房屋或乙方提前退还房屋的;
b)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4、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发生无法使用的状态如属暂时性的,则此期间本合同暂时中断,房屋整修完毕后,本合同自然生效,房屋整修期间不计入租赁期。
5、因非乙方的原因导致房屋发生无法使用的状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未履行期限所对应的租金,退还全部租赁保证金,并支付乙方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