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室管理制度汇编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山东省计量条列》,确保本公司在用的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公司使用的一切计量器具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
(二)属国家强制检定范围内的工作计量器具,由机电科按规定向上级计量检定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三)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应遵守检定时效,以保障其在有效期内使用。经常使用的计量器具应按规定定期送检;长期不使用的计量器具,使用前应经过检定,检定合格后使用。
(四)凡使用中的计量器具,由机电科编制周期检定计划表,进行强制性的周期检定,机电科按计划日期提前五天通知有关单位,有关单位接通知后应及时将计量器具从保管或使用者手中收集送机电科,由机电科送检。需要现场检定的量具,使用单位必须提供方便,协助检定工作进行。
(五)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必须按国家的检定规程进行。
(六)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必须具有合格印证,无合格证或合格证过期一律不准使用。
(七)计量器具到检定周期,不管是否使用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入库检定、发放检定、巡回检定、临时检定等都不能代替周期检定。
计量器具的使用、维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