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党校管理办法
一、业余党校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学习和工作业余党校办公室负责学籍、考勤、成绩考核、组织和检查教学与学习等有关事宜,颁发结业证书。
二、入学注册根据业余党校每期教学内容和规模,由各党支部推荐,初步确定学员名单,经业余党校办公室批准后,发放入学通知。学员入学后按规定填写学员登记表,交业余党校办公室备案。
三、学员守则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听讲。积极参加党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关心集体,尊敬老师,关爱同学,同学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四)维护教学秩序,遵守学习纪律,按规定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五)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以致用,在学习和本职工作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考勤规定
(一)在培训期间,一般不得请假,严禁旷课。确因公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需向业余党校办公室请假。
(二)每次上课前,教师要进行点名,要将考勤情况如实记入考勤表。
(三)要将学员出勤情况按时上报,学习结束时将考勤表交业余党校办公室存档。
(四)如出现无故缺课,应及时与其所在党支部联系,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