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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明确税收控制点,加强税收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范围:
本公司在日常经济业务中发生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个所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税种的核算、控制、管理。
3.术语:
3.1增值税是流转税的一种,就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部分征收。
3.2营业税是流转税的一种,就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3.3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是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其他所得,依照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而计缴的一种税;
3.4个人所得税是指公司以扣缴义务人身份依照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代扣代缴的一种税;
3.5房产税是国家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的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的一种税;
3.6印花税是对书立、领受购销合同等凭证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3.7关税是一个国家通过国境货物所课征的租税,因此,它是一种国境关税。
3.8反倾销税是对倾销商品所征收的进口附加税。
3.9社保费用(养老金、工伤、失业、公积金、医保)指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由公司承担支付给员工的福利费用。
4.职责:
4.1会计人员负责各税种的核算与申报。
4.2财务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纳税审核及税收筹划。
5.流程图:
无
6.内容:
6.1 税收的筹划:
6.1.1财务人员应及时税收政策,针对税收政策变动对公司的影响,采取合理的方式给公司带来最大的收益。
6.1.2发生重大交易前应作充分的税务规划,确定合理的处理方式。
6.1.3有收购、处置、合并和重组事项的,应定期了解税收政策,检查税收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6.1.4办税员应及时向部门主管通报最新的税收法规、政策的变动及相关处理方法。
6.1.5 公司在收购、处置、重组和合并前必须先进行税务筹划,报集团财务中心批准..
6.2 税收的优惠政策:
6.2.1定期收集税收优惠信息,分析政策变化,针对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属享受范围之内。
6.2.2定期检查优惠政策的有效期,提前准备所需资料,及时办理或续办优惠政策享受手续,避免企业损失。
6.3税收的计算:
6.3.1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3个月的期限内认证,并申报抵扣。
6.3.2视同销售业务应在发生当月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并申报纳税。
6.3.3税法规定将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异常损失等)通过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出,并申报纳税。
6.3.4禁止接收无实质交易的增值税发票。
6.3.5月末最后一天,核对已入账发票(进口税单)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核对ETC系统已认证的进项税额及金税系统的销项税额。
6.3.6每月检查账上的销项、进项税额与收入、采购的配比。
6.3.7根据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的相关规定计算当期的增值税免、抵、退税金额。
6.3.8应在3个月内取得出口报关单,6个月内取得收汇水单及国际收支申报单,并及时向国税申报,避免视同内销补税。
6.3.9企业所得税按月计提,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考虑减值准备、开办费、交际费、福利费、罚款等纳税调整因素。计提的所得税计入相应会计科目。
6.3.10印花税按营业额的50%核定,税率0.03%。(应交印花税=营业额*50%*0.03%)
6.3.11水利基金按营业额的1%计征。(应交水利基金=营业额*1%)
6.3.12自用房屋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额计算交纳。税率1.2%。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应交房产税=房产原值*70%*1.2%)
6.3.13出租房屋房产税依照租金收入的12%计算交纳。(应交房产税=租金收入*12%)
6.3.14办税员计算应交税金后,由财务主管(或其授权人)复核。
6. 3. 15 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应充分地考虑纳税调整因素、做到账务处理正确、符合配比原则。
6.3.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征收进出口关税。(进口关税税额=到岸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出口关税税额=(离岸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
6.3.17 海关征收进出口关税时,由报关员事先对海关编码及适用税率等审核并核对进出口关税、增值税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