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就租赁厂房从事经营活动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自愿租赁甲方位于 (门头内房屋、水电完好齐全),乙方根据安全管理经营需要,可自行设计安装管理。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三、租金本合同实行每年支付制,年租金额为 元。 大写: 本着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否则甲方给予停止使用,终止合同。
四、乙方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税费由乙方自行办理交纳,乙方应守法经营,全同期内因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经营不慎所引发的一切民事(刑事)经济纠纷和安全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如遇火灾造成的房屋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建筑结构,如需改建,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施工,合同期间房屋修理维护,由乙方负责解决,合同期间增设的物品及房屋装饰、装修,期满后属活动性质的乙方可以带走,属固定性质的(如装饰墙壁、厂棚等),都属甲方所有,乙方不能拆除,且不能以物抵款。
六、原则上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准将房屋转租和借给他人,如果转租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租手续,否则终止合同。
七、乙方在经营期间,水电等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照有关部门规定价格自行及时交纳。如要终止合同,乙方在终止合同前必须把水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