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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礼 上传于:2024-08-31
数据库法律保护问题辨析论文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带领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其一显着特征就是计算机应用的进一步深入与拓广这也使得数据在计算机应用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重要过去计算机系统中的数据仅仅是程序的附属品而现在的系统大多以数据结构及数据为主体程序已退居于附属地位数据库正是数据结构和数据的重要载体本文旨在抛砖引玉对数据库法律保护的相关问题作一定探讨一数据库的内涵和外延数据库一词从英语Database而来简称DB顾名思义数据库是计算机中存放数据的仓库仓库建立在外存储媒介中如磁盘光盘等1有学者认为数据库是数据的集合它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并存放于统一的存贮介质上它是多种数据集成并可被用于共享2根据英汉计算机辞典的注释数据库是指在计算机存贮设备上合理存放的相互关联的数据集合3美国的知识产权教科书认为数据库是指按照现代化快速检索方式存放于计算机中的信息的有序的集合4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1996年颁布的关于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指令DirectiveoftheEuropeanParliamentandoftheCouncilontheLegalProtectionofDatabases指出数据库是指以系统有序的方式对数据或其他材料进行编排并通过电子或其他方式表现的独立作品或信息的集合对于数据库的定义这是比较全面的表述揭示了数据库的三层含义第一数据库是作品数据或其他材料的集合第二数据库是一种编排有序的集合第三数据库的作品资料或其他材料均可通过电子的或其他的方式为访问者单独浏览和得到根据这一定义反省目前许多法学书籍的论述可见法学界对于这一概念确实存在一定误解1忽视非电子数据库欧盟数据库指令指出数据库可以是通过电子方式来表现的但同时并未把数据库仅限定为电子数据库数据库也可以是其他方式的数据库的电子化是一个过程在完全电子化之前可能存在于其他形式中如电话电码簿节目预告表交通时刻表直至百科全书有些数据库的建立可能根本不是为了电子化这些非电子形式的数据库仍然属于数据库的范畴只不过我们一般默认讨论的都是电子数据库本文也不例外2混淆数据库数据和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库系统DatabaseSystem简称DBS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是由数据库软件硬件和用户构成的系统5数据库是数据的载体将分散的数据按照一定的结构排列组织起来是整个数据库系统的核心和管理对象数据库管理系统简称DBMS用户对数据库的各种操作请求都是由它来完成各计算机语言均有对数据库处理的专用算法DBMS也可以是各种各样的对于同一个数据库可以采用不同的DBMS软件来进行管理因此对数据库的保护和对DBMS的保护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命题二数据库保护辨析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数据库生产者都试图从技术途径来保护数据库产业的发展但反保护行动的猖獗以及技术措施和采取制裁代价的昂贵也迫使国际社会同时寻求法律途径尤其是知识产权法来保护数据库生产者的经济利益可见数据库的保护不能笼统而谈一数据库的技术保护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保护数据库的技术保护功能主要是指电子数据库的安全性完整性并发控制和数据恢复技术保护手段着眼点在于如何保护数据库内部结构不被破坏无论这种破坏是故意是过失或是意外事件在这一层面上其实并不涉及太多的法律关系它不考虑因为数据库的非法复制传播使用带来的法律问题因此在学术讨论中也就不能笼统讲数据库的保护而是要讲清楚是就技术层面的还是就法律二数据库的法律保护手段对于数据库的法律保护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手段1数据库的版权保护2数据库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3数据库的合同法保护4数据库的特殊权利保护这种权利属于一种特殊的财产权是针对数据库的内容而存在的排他性权利6三数据库各种法律保护手段的评析一版权方式对数据库加以保护数据库生产者可能获得一定程度的版权保护但其存在的困难与不足也是非常明显的1原创性标准的不清楚致使大量数据库由于其缺乏原创性而被排除在版权保护体系之外材料选择的原创性是很难做到的数据材料的选择标准或表现为某一个主题或表现为作者的主观好恶和情感或表现为用户的需求这些都不存在原创性材料编排的原创性同样难以做到数据库管理系统DBMS是计算机程序因为创作者融入了自己的思想可以受软件版权保护这是无可非议的对于数据库而言通常驱动程序大致决定了数据在库中的结构安排和对应关系原创性很难体现2保护数据库中的数据使版权方式陷入两难境地版权方式保护的只是数据库作为汇编作品的整体并不延及构成数据库的数据材料数据库中大量的材料不属于版权法要求的表达Expression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反之如果版权不但保护数据库的结构同时还保护其中的数据材料则又会陷入另一困难境地可能赋予了如电话号码这种不受任何保护的材料以版权甚至可能将版权的保护扩大到思想层面违背版权法的基本原理二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数据库也有局限性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下的数据库生产者享有反不正当竞争权这种权利并不赋予数据库生产者对这些数据材料排他性的权利因此他人既可以为任何非商业性目的的使用数据库生产者收集整理的数据材料也可以为了商业目的通过自己的努力收集整理相同的数据材料制作类似的数据库比较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由于数据库生产者无权禁止他人收集整理相同的数据材料制作相同的数据库因此其权利相对较弱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范围与标准具有不确定性执法机关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很难确定数据库生产者如果没有完全的把握也不太敢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三利用合同法可以许可并限制他人使用数据库但也还是存在弊端其一数据库生产者享有的具体权利不明确其二合同法只能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无法对付合同以外的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即如果他人利用各种手段获取数据库的数据材料等数据库生产者无法依合同法制止其行为同时如果他人通过正当使用数据库而剽窃数据库的选取标准与编排方式应用于自己的数据库制作合同法也无可奈何也只能作为数据库生产者加强自我保护的一种有效手段而已四数据库特殊权利保护争议比较大支持者认为这样可以充分保护数据库投资人的利益反对者认为忽略了公众的利益会导致信息来源垄断阻碍信息传播数据库的特殊权利保护与版权保护的标准与原则不同后者只保护有原创性的表达思想不受保护而前者根据所谓的血汗原则只要数据库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有了投资就有权控制他人对这些数据的使用四对于数据库立法的建议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相对发达国家而言还是一个信息贫国更需要加强对本国数据库产品的法律保护同时还应积极参与国际数据库法律保护制度的制定维护自己使用数据资源的权利根据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笔者对这一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以受限制的信息权取代版权保护数据库数据库在版权保护上遇到困难美国欧盟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都在探索关于数据库除版权法外的特殊权利保护即前述的最后一种保护方式它在本质上就是关于信息权的保护采用信息权保护数据库有着其独特的优点享有版权的作品要具备原创性条件信息权客体并不要求这一点而且非作品的无形财产如专利技术也可以享有信息权数据库当然可得到合理的保护版权保护的是作品的表现形式对内容是不保护的而信息权保护的正好与之相反保护的是信息的相关内容对于数据库的数据内容可以明确地给予保护欧盟数据库指令明确规定了信息权的内容数据库信息权有两项内容即提取权和反复利用权提取是指采取任何方法或以任何形式将数据内容的全部或实质部分永久或暂时转载到别的载体上反复利用是指通过销售拷贝出租联网或其他传输方式将数据库的全部或实质内容以任何一种形式提供给公众数据库信息权都是排他性的根据指令规定数据库信息权的保护期为15年自制作完成当年的1月份起计算7然而数据库的生产与利用二者关系微妙数据库是材料的数字化这并不影响数据库生产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数据库法律保护制度必须是双方利益均衡的产物8由于数据库特殊权利危及到合理使用制度的安全因此有必要对它进行一定的限制具体限制方式可以参考版权法的相关规定大致有以下几种1为了说明解释举例评论批评教学研究或分析的目的传播或摘录数据库的合理行为2为了教育科学或研究等非商业性目的传播或摘录数据库内容的行为但不得对数据库产品或服务的基本市场或相关市场造成重大损害3传播或摘录数据库中的单个信息或数据库内容的非实质部分的行为但是恶意的重复或系统性的行为不在此列4仅仅为了验证信息的准确性而传播或商录信息的行为5政府部门因实施调查保护或情报活动传播或摘录信息的行为二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的地位是极其重要的它是知识产权法的基础也是知识产权法的生长点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它的原则性特点来补充具体知识产权法的不足9不享有版权的数据库除了信息权保护方式之外还可以借助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予数据库全方位的法律保护从我国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所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来看搭便车行为似乎并未列入其中所以我们应该重视搭便车的各种行为将数据库的非法复制传播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范围之内三积极参与数据库国际立法发展中国家几乎都是信息贫国信息不对称又继续拉大了贫富差距欧盟数据库指令美国HR3531法案以及WIPO提交外交会议讨论的数据库条约草案几乎一致提出要对数据库实行特殊权利保护即对数据库实施信息权保护对数据库保护延及构成数据库的材料我国是WIPO的成员国也是WTO的成员国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一旦特殊权利保护被纳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虽然数据库生产者的利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包括我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信息获取将更加艰难对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也将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我国应该积极参加数据库的国际立法完善数据库法律保护制度在效率与公平之间争取一个折中的方案不仅考虑到数据库生产者所付出的劳动同时也保证数据库竞争者使用者合理地获取数据库信息的权利实现数据库生产的最大效率与数据库产品的公平利用双重目标注释1吴保国孙国光等电子信息应用基础知识丛书数据库应用基础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版第4页2徐洁磐王银根数据库系统引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2月第1版第1页3张平中美数据库著作权保护的司法比较知识产权出版社1998年版4刘江彬数字信息交流的法律问题资料与数据库的智能财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出版社1999年版5吴保国孙国光等电子信息应用基础知识丛书数据库应用基础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版第14页6吴汉东胡开忠等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第278页7郑胜利崔国斌数据库保护的立法现状与基础理论载北大知识产权评论第1卷8袁泳论数字版权的利益平衡载知识产权研究1998年第6期9宋红松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知识产权法体系中的地位载知识产权研究2002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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