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一)目 的
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及有效性,特制订本制度。
(二)依 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内 容
1、记录和凭证的式样由使用部门提出,报质量负责人统一审定、印制、下发。使用部门分别对职责范围内的记录、凭证的使用、保存及管理负责。
2、记录、凭证由各岗位人员按工作职责及内容规范填写,由各人员每年定期收集、整理,并按规定归档、保管。 3、记录要求
(1)本制度中的记录仅指质量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各种质量记录。 (2)质量记录应符合以下要求: 1)质量记录格式由质量负责人统一审定; 2)质量记录由各岗位人员按工作职责规范填写; 3)质量记录应字迹清晰,正确完整。 4)质量记录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丢失。 4、凭证要求
(1)凭证主要指购进票据、销售票据和内部管理相关凭证
)购进票据主要指采购员购进药品时由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