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审核办法
总则
制定目的
为了合理支付各项费用,特制定此办法。
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部门费用支出,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权责单位
财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费用审核
外来凭证
营利事业发票,如增值税专用票、普通发票、定额发票等。
营利事业资金往来统一票据,如行政性收费票据、事业性收费票据,统一收款收据等。
审核原则
真实性。
合法性。
完整性。
原始凭证审核办法
审核发票所记载名称是否为本公司并盖有发票监制章。
审核发票专用章上发票者全称是否为公司所付单位。
审核“日期”是否为收料日或费用发生日期。
审核“摘要”栏所列品名与请购单所列品名是否相同,若为一般费用,内容与费用性质是否相同。
审核数量*单价是否等于总价,并需与中文大写金额相符,若不相符,退回发票要求重新开具。
付款凭证应具备要点
发票:
1、本公司名称、税号、地址、开户行、账号、电话等。
2、开具年、月、日。
3、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位、单价及总额。
营利事业资金往来统一票据:
1、本公司名称。
2、开具年、月、日。
3、收款项目、数量、单价、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