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的规定(调整)
一、发生学生违纪,班主任要填写《学生处分审批表》并说明拟申报何级处分,同时附相关资料及学生检查,交至学工办。
二、学工办参照学生手册中《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给予相应学生处分,报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并行文公布。
注:1、记过以下含记过审批层面为二级学院,批准后即可行文。
2、留校察看处分需上报学生工作部审批,批准后返回二级学院行
文。(一人一个文)
3、开除学籍处分由二级学院学工办审核,上报学生工作部复核后报院长办公会通过,后由返回二级学院行文。(一人一个文)
三、做好后期转化工作。给予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