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论文经济法任何一部门法的产生都是依从于它所处的社会历史背景其功能表现也总是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社会之需要从历史上看商品经济是商法与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商法产生于商品经济初始时期经济法产生于商品经济较发达的后期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在经历了以民商法为基础的商品经济阶段后国家全面干预经济的结果是国家权力与市场经济的结合经济法的功能是指经济法作为一个有机体系在一定的立法目的指引下基于其内在结构属性而与社会单位所发生的能够通过自己的活动运行造成一定客观后果并有利于实现法律价值从而体现自身价值在社会中的实际特殊地位的关系经济法功能实现是建立在以民商法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体现在市场经济的自身缺陷和民商法对市场经济自身缺陷的克服存在的局限一反对权利滥用就人们认识社会现象的基点来讲主要有两种方法论即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按整体主义的观念虽然社会有机体的存在与发展是以个体的存在及每一个体功能的发挥为基础但个体的存在及功能的发挥又都依社会的存在为条件特别是在科学技术及社会化高度发展的现代经济条件下个体所处社会的经济发展状况对其取得的经济成就尤为重要不仅如此就每一个体来讲社会总是先于个体存在因此从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