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质量控制制度
1、质量控制部门定期进行运行病历检查,随机抽查病历
或图片及报告单,重点检查病历书写质量规范,病历完成及
时性,医技检查报告质量,诊断符合率,用药、检查和治疗
的合理性等。
2、质量控制部门设专人(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每日负
责病历的终末质量检查,重点在病历书写的规范、核心质量
执行情况、甲级病案率等,将各科室的死亡病历、疑难危重
患者病历作为重点监控病历。
3、科室质控医 (护、药、技) 师员由主治医师资质以上
的人员担任,定期接受培训,熟练掌握病历医疗文书书写的
基本要求和质量标准,对本科室病历医疗文书进行全面的质
量控制。
4、病案室收回出院归档病历,负责病历完整性的检查工
作, 有缺陷的病历要登记在案, 并通知责任人及时予以修正。
5、明确各级医师病案质量负责制,对自己负责的病历进
行自查,加大对病案形成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力度,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纠正。
6、对病历检查中发现的病历缺陷及问题,及时登记、反
馈给有关科室和责任人,重大或多次出现的问题要填写病历
质量检查反馈表送达该科室主任。
7、病历质量检查多次不合格或病历有重大缺陷者,责成
接受专家当面指导,并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实行追踪监察。
8、质量控制部门对病历质量存在缺陷较多的科室和个
人,下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