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是国家对商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部分所征收的税款。 如何理解这句话
呢,请看下面的例子
工 你买进材料的价格是 1000 元售税,把这 1000 元进行价税分离 : 1000/
(1+17% ) =854.70。也就是说,你买这批材料的成本是 854.70,同时给国家
交了 145.30 的税。这些税在财务上叫进项税 ( 购进货物时已经交了的税 )
2. 如果经加工后,你卖出产品的价格 1800 元 { 含税 ) ,经价税分离后,卖价
是1800/ ( 1+17% ) =1538.46,同时你还跟买方收了 261.54 的税款,准备交
给国家。这在财务上叫销项税 ( 销售货物时应交的税 )
3. 那你应该交给国家的税款就是应交的 261.54减去已交的145.30等于116.24 ,
也就是财务上说的销项减进项。这时你买进材料时交的税款就已经抵扣了。
4 . 此例中 ,该产品的增值部分是 1538.46-854.70=683.76 , 所产生的增值税就
是 : 683.76*17%=116.24,也就是你要交给国家的增值税.。
工程增值税怎么样抵扣
工程建设所需要采购的材料,所取得的工程使用材料发票 ,凡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均可用于抵扣。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有进项税额 ,收到工程款给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有销项税额,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即为应纳增值税。
甲供材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所谓“甲供材料”即建设方或工程发包方 ( 甲方 ) 提供工程用各类材料物资给工
程承接方 ( 乙方 ) ,用于建筑、安装、修缮、装饰等行为。“甲供材料”一般为
大宗材料,如罗纹钢、管材以及水泥等。“甲供材料”,对于乙方而言,可以减
少材料资金占用 ; 对于甲方而言,材料质量能保证。由于“甲供材料”的发票是
开具给甲方而不是建筑公司的,按照“营改增”政策,建筑公司是无法抵扣这部
分材料的进项税额。其实,只要我们换一种思维 , 按照增值税的有关法规是完全
可以抵扣的,下面用具体案例分析.。
例如 : 假设天王建筑公司“营改增”后,承建绿林化工厂一栋办公厅大楼。
为了保证楼房质量,绿林化工厂准备采用“甲供材料”,其罗纹钢、水泥分别从
武钢、华新水泥公司购买,价税合计 1170 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金
170 万元,支付运输费用价税合计 11.1 万元,货运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
金 1.1 万元。
实行“甲供材料”,由于采购方为绿林化工厂, 销售方开具发票的购买单位
为绿林化工厂,按照“营改增" 政策 ,天王建筑公司从事办公大楼建筑 ,使用“甲
供材料”生产建筑产品,属混业经营,其货物按 17%征收增值税,由于抵扣发
票开具的单位为绿林化工厂,天王建筑公司无法认证抵扣 ,需要格外缴纳增值税
171.1 万元。
其实 ,天王建筑公司和绿林化工厂可以换一种思维 , 变“甲供材料”为代购
货物就可化解上述困境,
一、政策依据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财
税字 [1994] 026 号 ) 第五条规定